功能主治:清热化痰,镇静安神。用于饮食内伤所致的痰食型急惊风,症见发热抽搐、烦躁不安、痰喘气急、惊痫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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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琥珀、朱砂、天竺黄、胆南星、檀香、枳壳(炒)、茯苓、枳实(炒)、红参、山药(炒)、甘草 |
栀子、黄连、黄芩、黄柏、大黄、金银花、知母、天花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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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宏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宏兴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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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0161 |
国药准字Z440215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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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化痰,镇静安神。用于饮食内伤所致的痰食型急惊风,症见发热抽搐、烦躁不安、痰喘气急、惊痫不安。 |
清热泻火,凉血解毒。用于肺胃热盛,口舌生疮,牙龈肿痛,目赤眩晕,咽喉肿痛,吐血衄血,大便秘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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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8g(9丸),一日2次;婴儿一次0.6g(3丸),化服。 |
口服。一次9g,一日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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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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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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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化痰,镇静安神。用于饮食内伤所致的痰食型急惊风,症见发热抽搐、烦躁不安、痰喘气急、惊痫不安。 |
清热泻火,凉血解毒。用于肺胃热盛,口舌生疮,牙龈肿痛,目赤眩晕,咽喉肿痛,吐血衄血,大便秘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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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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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慢惊及久病、气虚者忌服。 |
1.孕妇及月经期妇女慎用;2.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3.不宜与含川乌、草乌的药物同用;4.脾胃虚寒者慎用;5.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