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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特日七味丸

巴特日七味丸

处方药 非医保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 清瘟解毒,消“粘”,止痛,散瘀,止痢。用于瘟疫盛热,脑炎,赤白痢疾,白喉,目黄,音哑,转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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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特日七味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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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巴特日七味丸
巴特日七味丸
利巴韦林滴眼液
利巴韦林滴眼液
主要成分

草乌叶、诃子、翻白草、茜草、黑云香、麝香、银朱。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巴韦林,每支含抑菌剂羟苯乙酯2.4mg。

生产企业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艾珂尔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5021184

国药准字H3402231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清瘟解毒,消“粘”,止痛,散瘀,止痢。用于瘟疫盛热,脑炎,赤白痢疾,白喉,目黄,音哑,转筋。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9-13粒,一日1-2次,或遵医嘱。

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每1小时1次,好转后每2小时1次。

副作用

孕妇、婴幼儿、老年患者及心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偶见局部轻微刺激。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不宜应用。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暂停授乳。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老年人不推荐应用。

成分

清瘟解毒,消“粘”,止痛,散瘀,止痢。用于瘟疫盛热,脑炎,赤白痢疾,白喉,目黄,音哑,转筋。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本品含有毒性药材草乌叶和银朱,请严格在医生指导下使用。2.本品不宜反复、过量或长期服用,以免发生蓄积中毒。3.用药期间应注意密切观察病情。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1.本品不宜用于其他病毒性眼病。 2.若长期大量使用本品可能会产生与全身用药相同的不良反应如肝功能、血象的不良反应。 3.有严重贫血、肝功能异常者慎用。 4.本品在启用后最多可使用4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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