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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特日七味丸

巴特日七味丸

处方药 非医保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 清瘟解毒,消“粘”,止痛,散瘀,止痢。用于瘟疫盛热,脑炎,赤白痢疾,白喉,目黄,音哑,转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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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特日七味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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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巴特日七味丸
巴特日七味丸
栀子金花丸
栀子金花丸
主要成分

草乌叶、诃子、翻白草、茜草、黑云香、麝香、银朱。

栀子、黄连、黄芩、黄柏、大黄、金银花、知母、天花粉。

生产企业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宏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宏兴制药厂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5021184

国药准字Z44021564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清瘟解毒,消“粘”,止痛,散瘀,止痢。用于瘟疫盛热,脑炎,赤白痢疾,白喉,目黄,音哑,转筋。

清热泻火,凉血解毒。用于肺胃热盛,口舌生疮,牙龈肿痛,目赤眩晕,咽喉肿痛,吐血衄血,大便秘结。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9-13粒,一日1-2次,或遵医嘱。

口服。一次9g,一日1次。

副作用

孕妇、婴幼儿、老年患者及心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清瘟解毒,消“粘”,止痛,散瘀,止痢。用于瘟疫盛热,脑炎,赤白痢疾,白喉,目黄,音哑,转筋。

清热泻火,凉血解毒。用于肺胃热盛,口舌生疮,牙龈肿痛,目赤眩晕,咽喉肿痛,吐血衄血,大便秘结。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本品含有毒性药材草乌叶和银朱,请严格在医生指导下使用。2.本品不宜反复、过量或长期服用,以免发生蓄积中毒。3.用药期间应注意密切观察病情。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1.孕妇及月经期妇女慎用;2.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3.不宜与含川乌、草乌的药物同用;4.脾胃虚寒者慎用;5.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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