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主治调经养血,温暖子宫,驱寒止痛。用于心、肾“赫依”病,气滞腰痛,小腹冷痛,月经不调,白带过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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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白豆蔻、天冬、手掌参、沉香、肉豆蔻、黄精、丁香。 |
牡蛎、乳香、瓜蒌、海藻、黄芪、没药、天冬、夏枯草、三棱、玄参、白术、浙贝母、莪术、丹参、鸡内金(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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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吉林省俊宏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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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0234 |
国药准字Z200503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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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主治调经养血,温暖子宫,驱寒止痛。用于心、肾“赫依”病,气滞腰痛,小腹冷痛,月经不调,白带过多。 |
疏肝解郁,理气止痛,活血破瘀,消积化痰,软坚散结,补气健脾。用于乳腺增生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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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1~15丸,一日1~2次。 |
口服,一次0.5g~0.75g,一日2次,饭后服用,20天为一个疗程。间隔5~7天,继续第二个疗程,亦可连续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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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忌服。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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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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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主治调经养血,温暖子宫,驱寒止痛。用于心、肾“赫依”病,气滞腰痛,小腹冷痛,月经不调,白带过多。 |
疏肝解郁,理气止痛,活血破瘀,消积化痰,软坚散结,补气健脾。用于乳腺增生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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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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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寒凉、生冷食物。 2.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 3.忌气恼劳碌。 4.平素月经量正常,突然出现经量过多、经期延长、月经后错、经量过少,须去医院就诊。 5.经期延长,月经量过多合并贫血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一般服药一个月经周期,其症状无改善,或月经量过多,或经水淋漓不净超过半个月,或出现其他症状者,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药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慎服(前三个月内禁用),女性患者宣于月经来潮前10―15日开始服用。 2.保持心情舒畅。 3.服药期间应当定期到医院检查。 4.如出现皮疹应到医院检查。 5.胃弱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