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主治调经养血,温暖子宫,驱寒止痛。用于心、肾“赫依”病,气滞腰痛,小腹冷痛,月经不调,白带过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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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白豆蔻、天冬、手掌参、沉香、肉豆蔻、黄精、丁香。 |
柴胡、香附(醋炙)、青皮、赤芍、丹参、王不留行(炒)、鸡血藤、牡蛎、海藻、昆布、淫羊藿、菟丝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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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四川奇力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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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0234 |
国药准字Z200504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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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主治调经养血,温暖子宫,驱寒止痛。用于心、肾“赫依”病,气滞腰痛,小腹冷痛,月经不调,白带过多。 |
舒肝解郁,散结消肿。用于乳腺增生症,属肝气郁结,痰瘀阻滞证候者,症见乳腺肿块,胀满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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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1~15丸,一日1~2次。 |
口服,一次3~6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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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忌服。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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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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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主治调经养血,温暖子宫,驱寒止痛。用于心、肾“赫依”病,气滞腰痛,小腹冷痛,月经不调,白带过多。 |
舒肝解郁,散结消肿。用于乳腺增生症,属肝气郁结,痰瘀阻滞证候者,症见乳腺肿块,胀满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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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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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寒凉、生冷食物。 2.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 3.忌气恼劳碌。 4.平素月经量正常,突然出现经量过多、经期延长、月经后错、经量过少,须去医院就诊。 5.经期延长,月经量过多合并贫血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一般服药一个月经周期,其症状无改善,或月经量过多,或经水淋漓不净超过半个月,或出现其他症状者,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药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及月经期妇女慎用;2.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3.过敏体质者慎用;4.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5.如出现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