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过敏性与自身免疫性炎症性疾病。适用于结缔组织病,系统性红斑狼疮,严重的支气管哮喘,皮肌炎,血管炎等过敏性疾病,急性白血病,恶性淋巴瘤以及适用于其他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的病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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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醋酸泼尼松。 |
本品每袋含盐酸氨基葡萄糖0.48克。辅料为乳糖、蔗糖粉、阿斯巴甜和聚乙烯吡咯烷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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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苏大红鹰恒顺药业有限公司 |
天津市中央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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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2549 |
国药准字H20140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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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过敏性与自身免疫性炎症性疾病。适用于结缔组织病,系统性红斑狼疮,严重的支气管哮喘,皮肌炎,血管炎等过敏性疾病,急性白血病,恶性淋巴瘤以及适用于其他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的病症等。 |
全身所有部位的骨关节炎的治疗和预防,包括膝关节、髋关节、脊柱、肩、手和手腕、踝关节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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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般一次5~10mg(1~2片),一日10~60mg(2~12片)。必要时酌量增减,由医生决定。1.对于系统性红斑狼疮、肾病综合症、溃疡性结肠炎、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等自身免疫性疾病,可给每日40-60mg,病情稳定后逐渐减量。2.对药物性皮炎、寻麻疹、支气管哮喘等过敏性疾病,可给泼尼松每日20-40mg,症状减轻后减量,每隔1-2日减少5mg。3.防止器官移植排异反应,一般在术前1-2天开始每日口服100mg,术后一周改为每日60mg,以后逐渐减量。4.治疗急性白血病、恶性肿瘤,每日口服60-80mg。 |
口服。一次0.24克-0.48克,一日3次,或遵医嘱。一般疗程4-12周,如有必要在医师指导下可延长服药时间。每年重复治疗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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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及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有过敏史患者禁用。高血压、血栓症、胃与十二指肠溃疡、精神病、电解质代谢异常、心肌梗塞、内脏手术、青光眼等患者一般不宜使用,特殊情况下权衡利弊,注意病情恶化的可能。 |
罕见轻度的胃肠道不适,如恶心、便秘、腹胀、腹泻。有些患者可能出现过敏反应,包括皮疹、瘙痒和皮肤红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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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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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过敏性与自身免疫性炎症性疾病。适用于结缔组织病,系统性红斑狼疮,严重的支气管哮喘,皮肌炎,血管炎等过敏性疾病,急性白血病,恶性淋巴瘤以及适用于其他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的病症等。 |
全身所有部位的骨关节炎的治疗和预防,包括膝关节、髋关节、脊柱、肩、手和手腕、踝关节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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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较大剂量易引起糖尿病、消化道溃疡和类库欣综合征症状,对下丘脑-垂体-肾上腺轴抑制作用较强。并发感染为主要的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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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结核病、急性细菌性或病毒性感染患者慎用。必要应用时,必须给予适当的抗感染治疗。2.长期服药后,停药前应逐渐减量。3.糖尿病、骨质疏松症、肝硬化、肾功能不良、甲状腺功能低下患者慎用。4.对有细菌、真菌、病毒感染者,应在应用足量敏感抗生素的同时谨慎使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本品直在饭时或饭后服用。可减少胃肠道不适,特别是有胃溃疡的患者。 2.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在服药后应定期检查肝、肾功能。 3.用药一疗程后,症状末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4.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怀孕3个月内避免服用该药物。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