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心绞痛发作的预防性治疗。眩晕和耳鸣的辅助性对症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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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盐酸曲美他嗪。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片含氯沙坦钾50mg和氢氯噻嗪12.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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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制药厂 |
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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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73709 |
国药准字H20074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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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心绞痛发作的预防性治疗。眩晕和耳鸣的辅助性对症治疗。 |
本品用于治疗高血压,适用于联合用药治疗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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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每日3次,每次1片,三餐时服用。 |
每日1次,一次1~2片,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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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罕见胃肠道不适(恶心、呕吐)。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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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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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在妊娠的中期和后期,应用直接作用于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的药物可导致发育胚胎的损伤甚至死亡。故发现妊娠后,应尽快停用本品。虽然尚无在妊娠妇女中使用本品的经验,但动物实验证实氯沙坦钾对胎儿和新生儿有损伤和致死作用,其机制被认为是通过药物对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的介导作用。在人类,胎儿的肾灌注开始于妊娠中期,而肾灌注依赖于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的发育。因此,如果在妊娠的中期或后期服用本品,胎儿的危险性会增加。噻嗪类药物能通过胎盘屏障而出现在脐带血中。建议有高血压而无其它疾病的妊娠妇女不要常规使用利尿剂,以免使母亲和胎儿遭受不必要的危害,如胎儿或新生儿黄疸.血小板减少症和可能发生于成年人的其它不良反应。利尿剂不能阻止妊娠毒血症的发展,并且没有令人满意的证据表明它对毒血症有疗效。还不清楚氯沙坦能否通过乳汁排泌.但噻嗪类药物能出现于人乳汁中。由于它对哺乳婴儿的潜在不良作用,应权衡药物对母亲的重要性决定停止授乳还是停止用药。儿童用药:在儿童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还未确定。老年用药:临床研究中,本品对老年(≥65岁)和年轻(<65岁)患者的疗效和安全性无临床显著差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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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心绞痛发作的预防性治疗。眩晕和耳鸣的辅助性对症治疗。 |
本品用于治疗高血压,适用于联合用药治疗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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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抗心绞痛药。具有对抗肾上腺素、去甲肾上腺素及加压素的作用,能降低血管阻力,增加冠脉及循环血流量,促进心肌代谢及心肌能量的产生。同时能降低心肌耗氧量,从而改善心肌氧的供需平衡。亦能增加对强心苷的耐受性。心绞痛患者的对照试验显示:1.本药可增加心绞痛患者的运动试验耐量,从治疗dl5起延缓运动诱发的心肌缺血,减少缺血,但不引起血流动力学的变化。2.限制快速血压波动并不引起心率显著变化,显著减少心绞痛发作频率。3.使硝酸甘油的用量明显减少。曲美他嗪作用机制:对缺血心肌的作用可能是直接细胞保护作用。通过保存缺血细胞内的能量代谢,防止细胞内ATP水平下降,在维持细胞内环境稳定的同时确保离子泵的功能完善和跨膜钠-钾泵正常转运,减少细胞内酸中毒以及阻止心肌细胞内钠和钙的聚集,保护细胞收缩功能和限制氧自由基造成的细胞溶解和内膜损伤。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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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此药不是心绞痛发作时的对症治疗用药,也不适用于对不稳定心绞痛或心肌梗死的初始治疗。此药不应用于入院前或入院后最初几天的治疗。心绞痛发作时,对冠状动脉病况应重新评估,并考虑治疗的调整(药物治疗和可能的血运重建)。 |
1.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2.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3.定期监测血压和肾功能;4.避免与钾盐或含钾药物合用;5.驾驶或操作机械时应小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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