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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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肌苷  | 
                        
                             何首乌、虎杖、贯众、肉桂、明矾、石榴皮、当归、丹参、沙苑子、人参、麻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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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扬州市三药制药有限公司  | 
                        
                             健民集团叶开泰国药(随州)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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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9451  | 
                        
                             国药准字Z420203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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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 
                        
                             补肝肾,益气活血。用于乙型肝炎,辨证属于肝肾两虚证候。临床表现为:肝区隐痛不适,全身乏力,腰膝酸软,气短心悸,自汗,头晕,纳少,舌淡,脉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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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20~60毫升,儿童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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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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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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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 
                        
                             补肝肾,益气活血。用于乙型肝炎,辨证属于肝肾两虚证候。临床表现为:肝区隐痛不适,全身乏力,腰膝酸软,气短心悸,自汗,头晕,纳少,舌淡,脉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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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偶见胃部不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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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本品应在医师确诊患者为肝炎后作为肝病的辅助治疗药物。 4.服药期间,定期检查肝功能。 5.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6.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过敏体质者慎用;3.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4. 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肝肾功能;5. 如出现不适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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