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放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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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盐酸格拉司琼,注射液中含有0.9%的氯化钠  | 
                        
                             药片每片含呲诺克辛钠0.8毫克,辅料为:牛磺酸、硼酸、无水乙醇;溶剂辅料为:氯化钾、硼酸、硼砂、对羟基苯甲酸甲酯、对羟基本甲酸丙酯,氢氧化钠、注射用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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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安徽双鹤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武汉五景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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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0366  | 
                        
                             国药准字H420210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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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放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 
                        
                             主要治疗初期老年性白内障、轻度糖尿病性白内障或并发性白内障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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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成人用量通常为3mg,于放、化疗前30分钟静脉滴注,给药时间不少于60分钟,大多数病人只需给药一次,对恶心和呕吐的预防作用便可超过24小时。必要时可增加给药次数1~2次,但每日最高剂量不应超过9mg。  | 
                        
                             滴眼,一次1~2滴,一日3-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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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对本品或有关化合物过敏者禁用。2胃肠道梗阻者禁用。  | 
                        
                             极少数患者可有轻微眼部刺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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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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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放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 
                        
                             主要治疗初期老年性白内障、轻度糖尿病性白内障或并发性白内障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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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常见的副作用为头痛、倦怠、发热、便秘,偶有短暂性无症状肝转氨酶增加。上述反应轻微,无须特殊处理。  | 
                        
                             本品通过保持和改善晶状体膜的功能、阻止多元糖醇的积累而防止或减少晶状体混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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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除非必须外,不宜使用;哺乳期妇女需慎用,若使用本品时应停止哺乳。 2.儿童用药:儿童的安全性尚未确定,因而禁用。 3.药物相互作用:本品不宜与其他药物混合使用。 4.老年患者用药:无需调整剂量。  | 
                        
                             1.使用前需将1片药片投入1瓶溶剂中,待药物完全溶解后,方可使用。片剂溶解入溶剂后,应连续使用,在20天内用完。 2.糖尿病引起的白内障患者,应在使用本品的同时,在医师指导下结合其他方法治疗。 3.滴眼时请勿使管口接触手和眼睛,避免污染瓶内眼药水。 4.本品宜避光保存,使用后请拧紧瓶盖,以防污染。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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