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放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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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盐酸格拉司琼,注射液中含有0.9%的氯化钠 |
骨碎补、何首乌、自然铜、续断、枸杞子、黄精、茯苓、白芍、党参、当归、熟地、陈皮。辅料为:蔗糖、白酒、苯甲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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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安徽双鹤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通药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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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0366 |
国药准字Z220227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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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放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
滋补肝肾,强筋壮骨。用于肝肾不足,劳伤腰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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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用量通常为3mg,于放、化疗前30分钟静脉滴注,给药时间不少于60分钟,大多数病人只需给药一次,对恶心和呕吐的预防作用便可超过24小时。必要时可增加给药次数1~2次,但每日最高剂量不应超过9mg。 |
饭前服,一次15ml,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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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或有关化合物过敏者禁用。2胃肠道梗阻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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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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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放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
滋补肝肾,强筋壮骨。用于肝肾不足,劳伤腰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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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常见的副作用为头痛、倦怠、发热、便秘,偶有短暂性无症状肝转氨酶增加。上述反应轻微,无须特殊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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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除非必须外,不宜使用;哺乳期妇女需慎用,若使用本品时应停止哺乳。 2.儿童用药:儿童的安全性尚未确定,因而禁用。 3.药物相互作用:本品不宜与其他药物混合使用。 4.老年患者用药:无需调整剂量。 |
1.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2.儿童、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高血压、心脏并糖尿并肝并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该药品时不宜同时服用黎芦,以免影响药效。 5.久存有少量沉淀,请摇匀服用,不影响疗效。 6.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