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放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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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盐酸格拉司琼,注射液中含有0.9%的氯化钠 | 淫羊藿、黄芪、蒲黄、车前草、川牛膝。 | |
| 生产企业 | 安徽双鹤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御本堂药业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0366 | 国药准字Z20060275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放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 补肾益气,化瘀通淋。用于肾脾双虚,气滞血瘀,前列腺增生,慢性前列腺炎;面色晃白,神疲乏力,腰膝疲软无力,小腹坠胀,小便不爽,点滴不出,或尿频、尿急、尿道涩痛。 | |
| 用法用量 | 成人用量通常为3mg,于放、化疗前30分钟静脉滴注,给药时间不少于60分钟,大多数病人只需给药一次,对恶心和呕吐的预防作用便可超过24小时。必要时可增加给药次数1~2次,但每日最高剂量不应超过9mg。 | 口服。4粒/次 3次/日 | |
| 副作用 | 1对本品或有关化合物过敏者禁用。2胃肠道梗阻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
|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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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放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 补肾益气,化瘀通淋。用于肾脾双虚,气滞血瘀,前列腺增生,慢性前列腺炎;面色晃白,神疲乏力,腰膝疲软无力,小腹坠胀,小便不爽,点滴不出,或尿频、尿急、尿道涩痛。 | |
| 药理作用 | 常见的副作用为头痛、倦怠、发热、便秘,偶有短暂性无症状肝转氨酶增加。上述反应轻微,无须特殊处理。 | ||
| 注意事项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除非必须外,不宜使用;哺乳期妇女需慎用,若使用本品时应停止哺乳。 2.儿童用药:儿童的安全性尚未确定,因而禁用。 3.药物相互作用:本品不宜与其他药物混合使用。 4.老年患者用药:无需调整剂量。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3. 过敏体质者慎用;4. 请按说明书用法用量服用,不宜长期服用;5. 如出现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师。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