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放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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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盐酸格拉司琼,注射液中含有0.9%的氯化钠 |
本品主要成份:尿囊素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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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安徽双鹤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无锡济煜山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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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0366 |
国药准字H200106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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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放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
适用于胃及十二指肠溃疡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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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用量通常为3mg,于放、化疗前30分钟静脉滴注,给药时间不少于60分钟,大多数病人只需给药一次,对恶心和呕吐的预防作用便可超过24小时。必要时可增加给药次数1~2次,但每日最高剂量不应超过9mg。 |
饭前口服。成人每次0.2g(2片),每日3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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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或有关化合物过敏者禁用。2胃肠道梗阻者禁用。 |
偶有便秘、稀便、口干等症状,停药后自行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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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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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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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放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
适用于胃及十二指肠溃疡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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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常见的副作用为头痛、倦怠、发热、便秘,偶有短暂性无症状肝转氨酶增加。上述反应轻微,无须特殊处理。 |
本品服用后覆盖在胃肠道壁上,中和胃酸,并游离出具有促进肉芽组织形成及粘膜上皮组织再生的母体化学成份,产生抗溃疡效果;可改善胃粘膜微小血管新生及血流,促进粘液的合成分泌,从而达到预防和治疗粘膜损伤的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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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除非必须外,不宜使用;哺乳期妇女需慎用,若使用本品时应停止哺乳。 2.儿童用药:儿童的安全性尚未确定,因而禁用。 3.药物相互作用:本品不宜与其他药物混合使用。 4.老年患者用药:无需调整剂量。 |
1、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2、忌与四环素类抗生素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