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放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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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盐酸格拉司琼,注射液中含有0.9%的氯化钠 | 本品主要成份及化学名称: 1-(4-氨基-6,7-二甲氧基-2-喹唑啉基)-4-(四氢呋喃-2-甲酰)哌嗪盐酸盐二水合物分子量:C19H25N5O4·HCl·2H2O | |
| 生产企业 | 安徽双鹤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0366 | 国药准字H20010029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放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 1.用于治疗良性前列腺增生症。2.用于治疗高血压,可单独应用或与其它抗高血压药同时使用。 | |
| 用法用量 | 成人用量通常为3mg,于放、化疗前30分钟静脉滴注,给药时间不少于60分钟,大多数病人只需给药一次,对恶心和呕吐的预防作用便可超过24小时。必要时可增加给药次数1~2次,但每日最高剂量不应超过9mg。 | 口服。一日一次,首次睡前服用。开始剂量1mg,停药后需重新开始治疗者,亦必须从1mg 开始渐增剂量。 高血压:常用剂量为一日1~10mg,最大剂量为一日20mg。剂量逐渐增加直到出现满意的疗效。 良性前列腺增生:一日一次,每次2mg,每晚睡前服用。 | |
| 副作用 | 1对本品或有关化合物过敏者禁用。2胃肠道梗阻者禁用。 | 全身反应:胸痛、面部水肿、发烧、腹痛、颈痛、肩痛;心血管系统:心律失常、血管舒张;消化系统:便秘、腹泻、口干、消化不良、肠胃气胀、呕吐;代谢/营养障碍:痛风;肌肉与骨骼系统:关节痛、关节炎、关节病、肌痛;神经系统:焦虑、失眠;呼吸系统:支气管炎、感冒症状、鼻出血、流感症状、咳嗽加重、咽炎、鼻炎;皮肤及其附件:瘙痒、皮疹、出汗;特殊感觉:视觉异常、结膜炎、耳鸣;泌尿生殖系统:尿频、尿失禁(主要在绝经后妇女中见到)、尿道感染。 | |
|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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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放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 1.用于治疗良性前列腺增生症。2.用于治疗高血压,可单独应用或与其它抗高血压药同时使用。 | |
| 药理作用 | 常见的副作用为头痛、倦怠、发热、便秘,偶有短暂性无症状肝转氨酶增加。上述反应轻微,无须特殊处理。 | ||
| 注意事项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除非必须外,不宜使用;哺乳期妇女需慎用,若使用本品时应停止哺乳。 2.儿童用药:儿童的安全性尚未确定,因而禁用。 3.药物相互作用:本品不宜与其他药物混合使用。 4.老年患者用药:无需调整剂量。 | 1. 服用前应咨询医生;2. 避免与酒精同服;3. 可能引起低血压,应监测血压;4. 可能引起头晕,避免驾驶或操作机械;5.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6. 可能影响血糖控制,糖尿病患者需注意。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