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放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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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盐酸格拉司琼,注射液中含有0.9%的氯化钠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氨茶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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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安徽双鹤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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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0366 |
国药准字H12020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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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放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
适用于支气管哮喘、喘息型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等缓解喘息症状;也可用于心源性肺水肿引起的哮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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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用量通常为3mg,于放、化疗前30分钟静脉滴注,给药时间不少于60分钟,大多数病人只需给药一次,对恶心和呕吐的预防作用便可超过24小时。必要时可增加给药次数1~2次,但每日最高剂量不应超过9mg。 |
1.成人常用量:口服。一次0.1~0.2g(1-2片),一日0.3~0.6g(3-6片);极量:一次0.5g(5片),一日1.0g(10片)。2.小儿常用量:口服。每次按体重3~5mg/kg,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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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或有关化合物过敏者禁用。2胃肠道梗阻者禁用。 |
茶碱的毒性常出现在血清浓度为15~20g/ml,特别是在治疗开始,早期多见的有恶心、呕吐、易激动、失眠等,当血清浓度超过20g/ml,可出现心动过速、心律失常,血清中茶碱超过40g/ml,可发生发热、失水、惊厥等症状,严重的甚至呼吸、心跳停止致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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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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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可通过胎盘屏障,也能分泌入乳汁,随乳汁排出,孕妇、产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用药:新生儿血浆清除率可降低,血清浓度增加,应慎用。老年用药:老年人因血浆清除率降低,潜在毒性增加,55岁以上患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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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放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
适用于支气管哮喘、喘息型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等缓解喘息症状;也可用于心源性肺水肿引起的哮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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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常见的副作用为头痛、倦怠、发热、便秘,偶有短暂性无症状肝转氨酶增加。上述反应轻微,无须特殊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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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除非必须外,不宜使用;哺乳期妇女需慎用,若使用本品时应停止哺乳。 2.儿童用药:儿童的安全性尚未确定,因而禁用。 3.药物相互作用:本品不宜与其他药物混合使用。 4.老年患者用药:无需调整剂量。 |
1. 避免与大环内酯类抗生素、喹诺酮类或林可霉素等药物合用;2. 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甲状腺功能亢进等患者慎用;3.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4. 定期监测血药浓度,避免过量中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