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放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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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盐酸格拉司琼,注射液中含有0.9%的氯化钠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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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安徽双鹤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江苏云阳集团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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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0366 |
国药准字H200574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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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放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
用于各种疾病所导致的低蛋白血症的辅助治疗及外科术后或恶性肿瘤的营养补充治疗。有助于增强人体免疫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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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用量通常为3mg,于放、化疗前30分钟静脉滴注,给药时间不少于60分钟,大多数病人只需给药一次,对恶心和呕吐的预防作用便可超过24小时。必要时可增加给药次数1~2次,但每日最高剂量不应超过9mg。 |
口服。每次1~2粒,每日2次;小儿每日1~3粒,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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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或有关化合物过敏者禁用。2胃肠道梗阻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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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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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可通过胎盘屏障进去胎儿循环,文献中无对胎儿影响方面的报道。儿童用药:小儿每日1~3粒,或遵医嘱,促进儿童生长发育。老年用药:老年患者用药无需做剂量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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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放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
用于各种疾病所导致的低蛋白血症的辅助治疗及外科术后或恶性肿瘤的营养补充治疗。有助于增强人体免疫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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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常见的副作用为头痛、倦怠、发热、便秘,偶有短暂性无症状肝转氨酶增加。上述反应轻微,无须特殊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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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除非必须外,不宜使用;哺乳期妇女需慎用,若使用本品时应停止哺乳。 2.儿童用药:儿童的安全性尚未确定,因而禁用。 3.药物相互作用:本品不宜与其他药物混合使用。 4.老年患者用药:无需调整剂量。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3.服用期间不宜饮酒;4.避免与中枢神经系统抑制药合用;5.定期检查肝肾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