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 抗震颤麻痹药。用于原发性震颤麻痹和症状性震颤麻痹综合征(不包括药物引起的震颤麻痹综合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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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片含卡比多巴25mg,左旋多巴250mg。 |
本品主要成份为:厄贝沙坦。化学名称:2-丁基-3-[4-[2-(1H-四唑-5-基)苯基]苄基]-1,3-二氮杂螺-[4.4]壬-1-烯-4-酮。分子式:C25H28N6O分子量:428.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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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市海滨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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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50085 |
国药准字H20000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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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抗震颤麻痹药。用于原发性震颤麻痹和症状性震颤麻痹综合征(不包括药物引起的震颤麻痹综合征)。 |
高血压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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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应由医生根据患者病情作仔细调整后确定服用本品的最佳剂量。常用量:口服,开始时一次半片,一日3次。服用一周后根据病情,每隔3~4日,每日增加半片,直至获得最佳效果。正在单服左旋多巴片的患者,如果改服本品,应停服左旋多巴片至少12小时。服用之初始剂量以左旋多巴计算,应相当于原来单用剂量的25%。每日最大剂量不得超过8片(分4次服用,每次2片)。维持量:一日3~4次,分3~4次服用。 |
口服。推荐起始剂量为0.15g,一日1次。根据病情可增至0.3g,一日1次。可单独使用,也可与其他抗高血压药物合用。对重度高血压及药物增量后血压下降仍不满意时,可加用小剂量的利尿药(如噻嗪类)或其他降压药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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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严重心血管疾病,肝、肾功能不全,内分泌失调、狭角青光眼患者、精神病患者禁用。胃与十二指肠溃疡患者慎用。 |
常见不良反应为:头痛、眩晕、心悸等,偶有咳嗽,一般程度都是轻微的,呈一过性,多数患者继续服药都能耐受。罕有荨麻疹及血管神经性水肿发生。文献报道本品不良反应发生率大于1%的有:消化不良、胃灼热感、腹泻、骨骼肌疼痛、疲劳和上呼吸道感染,但与空白对照组比没有显著性差异。大于1%但低于对照组发生率的有腹痛、焦虑、神经质、胸痛、咽炎、恶心呕吐、皮疹、心动过速等。低血压和直立性低血压发生率约为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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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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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用药禁用。儿童用药:尚没有小于18岁患者用药安全性的资料。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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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抗震颤麻痹药。用于原发性震颤麻痹和症状性震颤麻痹综合征(不包括药物引起的震颤麻痹综合征)。 |
高血压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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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卡比多巴无明显的不良反应,可以减少单独使用左旋多巴产生的不良反应率,服用本品时,有的患者可能出现恶心、呕吐、头晕、多动、口干、便秘、流涎、心悸等不良反应。一般不能减轻左旋多巴的中枢性不良反应的发生。例如:不自主运动、运动困难、精神异常等。减少本品服用剂量,可降低上述因多巴胺药理活性引起的副作用。国外已有患者使用多巴胺受体激动剂类药品治疗帕金森病后出现病理性赌博、性欲增高和性欲亢进的病例报告,尤其在高剂量时,在降低治疗剂量或停药后一般可逆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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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如苯乙肼、苯环丙胺等)的患者,必须停用两星期后才能服用本品。当药物引起锥体外反应时不宜使用。2、遵照医嘱调整剂量,既能保证获得治疗所需的血药浓度,同时副作用又极轻微。这对老年人或接受其他药物治疗的患者尤为重要。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禁用。4、儿童用药:慎用。5、老年用药:尚无本品在老年中应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研究资料。6、药物过量:(1)中毒症状:超剂量时可使上述不良反应明显加重,并可导致严重心律失常。(2)处理:立即催吐、洗胃,采取增加排泄措施,并依病情进行相应对症治疗和支持疗法。 |
1.开始治疗前应纠正血容量不足和(或)钠的缺失。 2.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可能需要减少本品的剂量。并且要注意血尿素氮、血清肌酐和血钾的变化。作为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抑制的结果,个别敏感的患者可能产生肾功能变化。 3.肝功能不全、老年患者使用本品时不需调节剂量。 4.厄贝沙坦不能通过血液透析被排出体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