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舞蹈症、抽动-秽语综合征及老年性精神运动障碍。亦可用于顽固性头痛、痛性痉挛、坐骨神经痛、关节疼痛及乙醇中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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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的主要成分为盐酸泰必利。化学名:N-[2-(二乙氨基)乙基]-5-(甲磺酰)-邻-甲氧苯甲酰胺盐酸盐分子量:C15H24N2O4S·HCl |
灵芝、黄芪、三七、淫羊藿、丹参、制何首乌、桑寄生、人参、五味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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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仁和堂药业有限公司 |
郑州韩都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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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3748 |
国药准字Z200445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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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舞蹈症、抽动-秽语综合征及老年性精神运动障碍。亦可用于顽固性头痛、痛性痉挛、坐骨神经痛、关节疼痛及乙醇中毒等。 |
补气固本,滋补肝肾。用于神疲倦怠,自汗气短,失眠多梦,头晕目眩,腰膝酸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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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1.舞蹈症及抽动-秽语综合征:开始每天150~300mg(11/2~3片),分3次服,渐增至每天300~600mg(3~6片);待症状控制后2~3个月,酌减剂量。维持量每天1500~300mg(11/2~3片)。2.老年性精神运动障碍和迟发性运动障碍:开始每天100~200mg(1~2片),以后渐增至每天300~600mg(3~6片),分次服用。3.头痛、痛性痉挛、神经肌肉痛等:开始每天200~400mg(2~4片),连服3~8日。维持量每次50mg,每日3次。4.慢性酒精中毒一般每日口服150mg(11/2片)。 |
口服。一次3~4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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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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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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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治疗舞蹈症、抽动-秽语综合征及老年性精神运动障碍。亦可用于顽固性头痛、痛性痉挛、坐骨神经痛、关节疼痛及乙醇中毒等。 |
补气固本,滋补肝肾。用于神疲倦怠,自汗气短,失眠多梦,头晕目眩,腰膝酸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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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较常见的为嗜睡(发生率约为2.5%)、溢乳、闭经(停药后可恢复正常)、消化道反应及头晕、乏力等。2.个别人可出现木僵、肌强直、心率加快、血压波动、出汗等综合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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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严重循环系统障碍、肝肾功能障碍、脱水营养不良患者慎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忌油腻食物。 2.服用本品同时不宜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 3.本品宜饭前服用。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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