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原发性高血压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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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替米沙坦 |
本品活性成份为匹伐他汀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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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万邦生化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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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1043 |
国药准字H201100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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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原发性高血压的治疗。 |
高胆固醇血症、家族性高胆固醇血注意事项:1.使用本药之前应进行充分检查,确认患有高胆固醇血症、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后再考虑使用本品。2.由于对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中纯合体没有使用经验,所以在资料上只有判定为不得不使用的情况,才考虑作为LDL-血液成分部分清除等非药物疗法的辅助治疗而考虑使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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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 |
通常,成人一日1次,晚饭后口服匹伐他J钙1~2mg。按照年龄和治疗反应适当增减剂量,在LDL胆固醇降低不充分的情况下可以增量,每日最大给药量为4mg。注意事项:1.肝病患者给药时,初始给药量为每日1mg,最大给药量为每日2mg(参照【注意事项】中慎重给药、【药代动力学】)。2.由于随着匹伐他丁钙给药量(血药浓度)的增加,会有横纹肌溶解症有关的不良事件发生,因此增量至4mg时,要充分往意CK(CPK)升高、肌红蛋尿、肌肉痛及无力感等横纹肌溶解症前期症状。(国外临床试验中8mg以上的给药由于横纹肌溶解症及相关不良事件的发生而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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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在安慰剂对照试验中,替米沙坦(41.4%)的不良事件总发生率和安慰剂(43.9%)相似。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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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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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2.以下患者原则上禁止给药,但如有必要可慎重给药:肾功能相关的临床检查值异常的患者,只限于判断本药与贝特类药物在临床上不得不合并用药的情况(易引起横纹肌溶解症)。(参照【药物相互作用】)【注意事项】详见说明书。【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孕妇或可能妊娠的妇女禁止给药。[关于妊娠中给药安全性还未得到证实。动物实验(大鼠) 的围产期和哺乳期给药试验(1mg/kg以上) 中,雌性动物在分娩前后出现死亡。另外在兔的器官形成期给药试验(0.3mg/kg'以上) 中也发现雌性动物的死亡。给子大鼠大量的其他HMG-COA还原酶抑制剂时有出现胎儿骨骼畸形的报告。还有人类在妊娠3个月内服用了其他的HMG-CoA还原酶抑制剂后出现了胎儿先天性畸形的报告]2.哺乳期的妇女禁止使用。[动物实验(大鼠)发相会向乳汁转移。]儿童用药: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尚未得到证实(没有使用经验)。老年用药:一般的高龄患者都生理功能下降,如发现不良反应应则注意减量使用(有易出现横纹肌溶解症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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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原发性高血压的治疗。 |
高胆固醇血症、家族性高胆固醇血注意事项:1.使用本药之前应进行充分检查,确认患有高胆固醇血症、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后再考虑使用本品。2.由于对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中纯合体没有使用经验,所以在资料上只有判定为不得不使用的情况,才考虑作为LDL-血液成分部分清除等非药物疗法的辅助治疗而考虑使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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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替米沙坦是一种口服起效的,特异性血管紧张素Ⅱ受体(AT1型)拮抗剂,与血管紧张素Ⅱ受体AT1亚型(已知的血管紧张素Ⅱ作用位点)呈高亲和性结合,该结合作用持久,但无任何部分激动剂效应。由于替米沙坦导致血管紧张素Ⅱ水平增高,从而可能引起的受体过度刺激效应亦不可知。替米沙坦可导致血醛固酮水平下降。替米沙坦不抑制人体血浆肾素,亦不阻断离子通道。替米沙坦不抑制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激酶Ⅱ),该酶亦可降解缓激肽,因此不会出现缓激肽作用增强导致的不良反应。替米沙坦对其他受体(包括AT2和其它特征更少的AT受体,功能尚不清楚)无亲和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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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肝功能不全 |
1. 肝功能异常者慎用;2. 肌病或肌酸激酶升高患者慎用;3.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4. 与环孢素等药物合用时需注意相互作用;5. 定期监测肝功能和肌酸激酶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