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高血压; 2.冠心病、慢性稳定型心绞痛(劳累性心绞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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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硝苯地平 |
缬沙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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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广东环球制药有限公司 |
华润赛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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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33345 |
国药准字H200306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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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高血压; 2.冠心病、慢性稳定型心绞痛(劳累性心绞痛)。 |
缬沙坦适用于各类轻至中度高血压,尤其适用于对ACE抑制剂不耐受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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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0mg,一日1次。本品口服时应整粒吞服,不得嚼碎。 |
推荐剂量为80mg,每日一次,与性别、年龄及种族无关。2周内出现抗高血压作用,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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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反应短暂而较多见的是踝、足与小腿肿胀,用利尿药可消退。 2.偶尔出现胸部疼痛、头痛、脸红、眼花、心悸、血压下降等。 3.偶尔出现腹痛、恶心、食欲不振、便秘等症。 4.可能出现牙龈肥厚。 |
本药的总体不良反应发生率与安慰剂组相似。临床应用中曾观察到的不良反应主要有:头痛、头晕、病毒感染、上呼吸道感染、咳嗽、腹泻、疲劳、皮疹、鼻炎、背痛、恶心、咽炎及关节痛。不良反应的发生率与剂量和治疗时间长短无关,与性别、年龄或种族无关,尚未知此反应是否与本品治疗有因果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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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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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高血压; 2.冠心病、慢性稳定型心绞痛(劳累性心绞痛)。 |
缬沙坦适用于各类轻至中度高血压,尤其适用于对ACE抑制剂不耐受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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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对于心力衰竭及严重主动脉瓣狭窄的患者,当血压很低时(收缩压 |
1、低钠或血容量不足的患者:严重缺钠和(或)血容量不足的患者(如因服用大剂量利尿药),在使用缬沙坦开始治疗时,可能发生症状性低血压。因此,在使用本药前须纠正低钠或低血容量状况。如果发生低血压,须使患者仰卧,必要时用生理盐水静脉注射。短暂的低血压反应并不妨碍进一步治疗,因此一旦血压稳定便可进行继续治疗。2、肝功能损伤患者:约70%的缬沙坦以原形从胆汁排除;缬沙坦不经生物转化,因而其全身性影响与肝功能低下无关,所以非胆道性或非胆汁瘀积形肝功能不全患者无需调整剂量;而胆汁型肝硬化或胆道梗阻患者的缬沙坦清除率降低(AUCS较高),这些患者服用缬沙坦时应特别慎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