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高血压; 2.冠心病、慢性稳定型心绞痛(劳累性心绞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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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硝苯地平 |
本品活性成份为盐酸贝尼地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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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广东环球制药有限公司 |
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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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33345 |
国药准字H20184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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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高血压; 2.冠心病、慢性稳定型心绞痛(劳累性心绞痛)。 |
原发性高血压,心绞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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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0mg,一日1次。本品口服时应整粒吞服,不得嚼碎。 |
原发性高血压:以盐酸贝尼地平计,成人用量通常为1日1次,1次2-4mg,早饭后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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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反应短暂而较多见的是踝、足与小腿肿胀,用利尿药可消退。 2.偶尔出现胸部疼痛、头痛、脸红、眼花、心悸、血压下降等。 3.偶尔出现腹痛、恶心、食欲不振、便秘等症。 4.可能出现牙龈肥厚。 |
对本药获得批准至1997年10月期间的使用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总样本量为4679例。其中发生副作用及临床检验值异常的分别为219例(发生率为4.7%)、361例。主要副作用有心悸24例(0.5%)、颜面潮红22例(0.5%)、头痛20例(0.4%)等。 1.严重不良反应 肝功能损害、黄疸(频度不明):有时会出现伴有AST(GOT)、ALT (GPT)、Y-GTP上升等的肝功能损害及黄疸,故应注意观察。若出现异常,应停药并进行适当处置。 2.其他不良反应 有时会出现下述副作用,故应注意观察。若出现异常,应减量或停药并进行适当处置。若出现黑体字所述副作用时,应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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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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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高血压; 2.冠心病、慢性稳定型心绞痛(劳累性心绞痛)。 |
原发性高血压,心绞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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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对于心力衰竭及严重主动脉瓣狭窄的患者,当血压很低时(收缩压 |
1.慎重用药(下述患者应慎重用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