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急性咽炎、扁桃体炎、中耳炎、支气管炎和肺炎等呼吸道感染、泌尿生殖道感染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本品为口服制剂,不宜用于严重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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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拉定,其化学名称为:(6R,7R)-7[(R)-2-氨基-2-(1,4-环己烯基)乙酰氨基]-3-甲基-8-氧代-5-硫杂-1-氮杂双环[4、2、0]辛-2-烯-2-羧酸。 |
鱼腥草、黄芩、板蓝根、连翘、金银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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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康奇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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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8740 |
国药准字Z440232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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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急性咽炎、扁桃体炎、中耳炎、支气管炎和肺炎等呼吸道感染、泌尿生殖道感染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本品为口服制剂,不宜用于严重感染。 |
症见咽部红肿、咽痛;急性咽炎、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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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0.5g,每6小时1次,感染较重者一次可增至1g,但一日总量不超过4g。小儿每日25-50mg/kg,分3-4次服用。 |
口服,一次4~6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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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头孢菌素过敏者及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或即刻反应史者禁用本品。 |
可能出现的副作用包括:恶心、呕吐、腹泻、腹痛等胃肠道反应;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偶见头晕、心悸。如出现严重不适,请及时就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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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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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急性咽炎、扁桃体炎、中耳炎、支气管炎和肺炎等呼吸道感染、泌尿生殖道感染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本品为口服制剂,不宜用于严重感染。 |
症见咽部红肿、咽痛;急性咽炎、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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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本品不良反应较轻,发生率也较低,约6%。恶心、呕吐、腹泻、上腹部不适等胃肠道反应较为常见。2.药疹发生率约1%~3%,伪膜性肠炎、嗜酸柱细胞增多、直接Coomb’s试验阳性反应、周围血象白细胞及中性粒细胞减少等见于个别患者。3.少数患者可出现暂时性血尿素氮升高,血清转氨酶、血清碱性磷酸酶一过性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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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在应用本品前须详细询问患者对头孢菌素类、青霉素类及其他药物过敏史,有青霉素类药物过敏性休克史者不可应用本品,其他患者应用本品时必须注意头孢菌素类与青霉素类存在交叉过敏反应的机会约有5%~7%,需在严密观察下慎用。一旦发生过敏反应,立即停用药物。如发生过敏性休克,须立即就地抢救,包括保持气道通畅、吸氧和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的应用等措施。2、本品主要经肾排出,肾功能减退者须减少剂量或延长给药间期。3、应用本品的患者以硫酸铜法测定尿糖时可出现假阳性反应。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孕妇及过敏体质者慎用;2.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