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 1、干燥综合征(Sjogren's syndrome)、斯?约二氏综合征(Stevens-Johnson syndrome)、干眼综合征(dry eye syndrome)等内因性疾患; 2、手术后、药物性、外伤、配戴隐形眼镜等外因性疾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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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化学名:[→3)-2-乙酰氨-2-脱氧-β-D-吡喃葡萄糖(1→4)-β-D-吡喃葡萄糖醛酸-(1→]n 分子式:(C14H20NNaO11)n |
氟米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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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参天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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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03633 |
国药准字J201800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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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干燥综合征(Sjogren's syndrome)、斯?约二氏综合征(Stevens-Johnson syndrome)、干眼综合征(dry eye syndrome)等内因性疾患; 2、手术后、药物性、外伤、配戴隐形眼镜等外因性疾患。 |
外眼部及前眼部的炎症性疾病(眼睑炎、结膜炎、角膜炎、巩膜炎、表层巩膜炎、虹膜炎、虹膜睫状体炎、葡萄膜炎、术后炎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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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一般1次1滴,1日滴眼5~6次,可根据症状适当增减 |
用前充分摇匀,一般1次1-2滴。1日滴眼2-4次。可根据年龄、症状适当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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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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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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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在孕妇局部应用皮质激素的安全性尚未确立。儿童用药:尤其对未满2周岁的婴幼儿应慎重用药。(对婴幼儿的安全性尚不明确)。老年用药:通常,老年人的生理功能有所降低,应予以注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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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干燥综合征(Sjogren's syndrome)、斯?约二氏综合征(Stevens-Johnson syndrome)、干眼综合征(dry eye syndrome)等内因性疾患; 2、手术后、药物性、外伤、配戴隐形眼镜等外因性疾患。 |
外眼部及前眼部的炎症性疾病(眼睑炎、结膜炎、角膜炎、巩膜炎、表层巩膜炎、虹膜炎、虹膜睫状体炎、葡萄膜炎、术后炎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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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公开文献报道使用结果调查4208例中,证实为不良反应的有74例(1.76%),主要的不良反应为眼睑瘙痒感(0.45%)、眼刺激感(0.36%)、结膜充血(0.24%)、眼睑炎(0.17%)。出现不良反应时,应采取停药等妥善的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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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给药途径:只可做滴眼用。2.给药时:1)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2)不要在配戴隐形眼镜时滴眼。【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
1.给药途径:只可做滴眼用。 2.给药时: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