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原发性高血压:可单独用药,也可和其它降压药合用,尤其是噻嗪类利尿剂。2.心功能不全:轻度或中度心功能不全(NYHA分级II或III级),合并应用洋地黄类药物、利尿剂和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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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卡维地洛。 |
化学名称为:苯磺酸左氨氯地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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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海南碧凯药业有限公司 |
施慧达药业集团(吉林)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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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0219 |
国药准字H199910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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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1.原发性高血压:可单独用药,也可和其它降压药合用,尤其是噻嗪类利尿剂。2.心功能不全:轻度或中度心功能不全(NYHA分级II或III级),合并应用洋地黄类药物、利尿剂和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 |
(1)高血压病,(2)心绞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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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推荐开始剂量为每次10mg(1片),每日一次。如用药一周疗效仍不满意,可增至20... |
(1)治疗高血压和心绞痛的初始剂量为2.5mg,一日1次:根据患者的临床反应,可将剂量增加,最大可增至5mg,一日1次。(2)本品与噻嗪类利尿剂、受体阻滞剂和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合用时不需调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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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 高血压:发生率≥1%,不考虑因果关系的不良事件:乏力,心动过缓,体位性低血压,体位依赖性水肿,下肢水肿,眩晕,失眠,嗜睡,腹痛,腹泻,血小板减少,高脂血症,背痛,病毒感染,鼻炎,咽炎,呼吸困难,泌尿道感染。发生率>0.1%,2%,不考虑因果关系的不良事件:多汗,乏力,胸痛,疼痛,水肿,发热,下肢水肿,心动过缓,低血压,晕厥,房室传导阻滞,心绞痛恶化,眩晕,头痛,腹泻,恶心,腹痛,呕吐,血小板减少,体重增加,痛风,尿素氮增加,高脂血症,脱水,高血容量,背痛,关节痛,肌痛,上呼吸道感染,感染,鼻窦炎,气管炎,咽炎,泌尿道感染,血尿,视觉异常。发生率>1%, |
患者对本品能很好地耐受。(1)较少见的副反应是头痛、水肿、疲劳、失眠、恶心、腹痛、面红、心悸和头晕;(2)极少见的副反应为瘙痒、皮疹、呼吸困难、无力、肌肉痉挛和消化不良:3)与其他钙拮抗剂相似,极少有心肌梗塞和胸痛的不良反应报道,而且这些不良反应不能与病人本身的基础疾病明确区分;(4)尚未发现与本品有关的实验室检查参数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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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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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在无其他更安全的代替药物和疾病本身对母子的危险性更大时才推荐使用本品。儿童用药:尚无本品用于儿童的资料。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可用正常剂量。但开始宜用较小剂量,再渐增量为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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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1.原发性高血压:可单独用药,也可和其它降压药合用,尤其是噻嗪类利尿剂。2.心功能不全:轻度或中度心功能不全(NYHA分级II或III级),合并应用洋地黄类药物、利尿剂和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 |
(1)高血压病,(2)心绞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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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肝损害 卡维地洛治疗罕见轻度肝细胞损害。当出现肝功能障碍的首发症状(如瘙痒、尿色加深、持续食欲缺乏、黄疸、右上腹部压痛、不能解释的“流感样”症状)时,必须进行实验室检查。如果实验室检查证实存在肝损害或黄疸,必须立即停药,不可重复使用。 |
1. 避免与葡萄柚汁同服;2. 肝功能不全患者慎用;3.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4. 定期监测血压和肾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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