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表,解毒利咽。用于小儿外感风热引起的发热头痛,咳嗽音哑,咽喉肿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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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板蓝根、青黛、连翘、满公英、玄参、牛蒡子(炒)、薄荷、蝉蜕、牡丹皮、蔗糖、糊精。 |
替米沙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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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同人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Allergan Pharmaceuticals Irel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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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73037 |
H200702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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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表,解毒利咽。用于小儿外感风热引起的发热头痛,咳嗽音哑,咽喉肿痛。 |
缓解眼部干燥或因暴露于阳光或风沙所引起的眼部烧灼,刺痛等不适感,也是防止进一步刺激的保护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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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岁以内每次服3克,一岁至五岁每次服6克,五岁以上每次服9-12克,一日2-3次。 |
按需要滴1-2滴到患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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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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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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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解表,解毒利咽。用于小儿外感风热引起的发热头痛,咳嗽音哑,咽喉肿痛。 |
缓解眼部干燥或因暴露于阳光或风沙所引起的眼部烧灼,刺痛等不适感,也是防止进一步刺激的保护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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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为一种人工泪液,能润湿眼部,并在一定时间内保持眼部的水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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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风寒感冒用,表现为恶寒发热,无汗、咽痒咳嗽,咽不红肿、口不渴。 3.脾胃虚弱,大便稀溏者慎用。 4.用药3天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及时就医。 5.夏季暑热重时,可加服藿香正气丸或六一散。 6.对本品过敏,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为防止污染,勿将瓶嘴触及任何物体表面。如果应用时,感觉眼痛、视力改变、眼部持续充血或刺激感,或症状加重或症状持续72小时以上,则应停止用药并咨询医生。如果药液变色或混浊,则不应使用。适当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