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及扁桃体炎,敏感菌所致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支原体或肺炎衣原体所致的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和宫颈炎;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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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罗红霉素 |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巴韦林。其化学名称为:1-b-D呋喃核糖基-1H-1,2,4-三氮唑-3-羧酰胺。分子量:C8H12N4O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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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西聚仁堂药业有限公司 |
史达德药业(北京)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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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3042 |
国药准字H110201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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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及扁桃体炎,敏感菌所致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支原体或肺炎衣原体所致的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和宫颈炎;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
抗病毒药。用于流行性感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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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空腹口服,一般疗程为5~12日;成年人一次150mg,一日2次;也可一次300mg,一日1次;儿童一次按体重2.5~5mg/kg,一日2次 |
喷雾吸入,喷入鼻腔与咽喉。每4~5小时一次,鼻腔一喷,咽喉1~2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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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红霉素或其他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1、对本品中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2、孕妇禁用。3、禁用于有自身免疫性肝炎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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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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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孕妇不推荐应用本品。2.由于少量药物由乳汁排泄,且对母子二代动物均具毒性,因此乳母在用药期间需暂时停止授乳,乳汁也应放弃。由于母乳呼吸道病毒具自限性,故本品不用于此种病例。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不推荐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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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及扁桃体炎,敏感菌所致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支原体或肺炎衣原体所致的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和宫颈炎;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
抗病毒药。用于流行性感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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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主要不良反应为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但发生率明显低于红霉素。偶见皮疹、皮肤瘙痒、头昏、头痛、肝功能异常(ALT及AST升高)、外周血细胞下降等 |
体外具抑制呼吸道合胞病毒、流感病毒、甲肝病毒、腺病毒等多种病毒生长的作用。 本品进入被病毒感染的细胞后迅速磷酸化,其产物作为病毒合成酶的竞争性抑制剂,抑制肌苷单磷酸脱氢酶、流感病毒RNA聚合酶和mRNA鸟苷转移酶,从而引起细胞内鸟苷三磷酸的减少,损害病毒RNA和蛋白质合成,抑制病毒的复制与传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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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肝功能不全者慎用。严重肝硬化者的血消除半衰期延长至正常水平2倍以上,如确实需要使用,则一次给药150mg,一日1次;轻度肾功能不全者不需作剂量调整,严重肾功能不全者给药时间延长一倍(一次给药150mg,一日1次);本品与红霉素存在交叉耐药性;为获得较高血药浓度,本品需空腹(餐前1小时或餐后3~4小时)与水同服;用药期间定期随访肝功能;【老年患者用药】如老年人的药动学无明显改变,不需调整剂量;【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
1.致癌与致突变动物实验发现本品可诱发乳房、胰腺、脑垂体和肾上腺良性肿瘤,但对人体的致癌性并未肯定。利巴韦林对仓鼠等动物可引起头颅、腭、眼、颌、骨骼和胃肠道的畸形,子代成活减少。但灵长类动物实验并未发现药物对胎仔的影响。 2.有严重贫血者或对本品敏感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