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高血压。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非洛地平。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片含缬沙坦80mg,氢氯噻嗪12.5mg。 |
|
生产企业 |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华润赛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0773 |
国药准字H20080206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高血压。 |
用于治疗单一药物不能充分控制血压的轻度-中度原发性高血压。本品不适用高血压的初始治疗。 |
|
用法用量 |
一日一次给药,宜在早晨空腹或在不富含脂肪和糖的餐后用水吞服,不能压碎或嚼碎。作用... |
本品推荐剂量每日一次,每次一片。其余详见说明书。 |
|
副作用 |
服用本品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轻到中度的踝部水肿(呈剂量依赖性,与前毛细血管舒张有关)。根据临床经验有2%的患者因踝部水肿而中断治疗。在治疗开始和增加剂量时尚可见面部潮红、头痛、心悸、头昏和疲乏。偶有意识模糊和睡眠紊乱的报道,但与非洛地平的关系尚不确定。在有牙龈炎/牙周炎的患者可见牙龈增生的报道。注意牙齿卫生可避免或逆转增生。偶有高血糖的报道。全身:疲乏(1/1000≤发生频率<1/100),发热(发生频率<1/10000)循环:面部潮红、踝部水肿(发生频率≥1/100),心悸、心动过速(1/1000≤发生频率<1/100),期外收缩、伴有心动过速的低血压常可加剧心绞痛、白细胞碎裂性血管炎(发生频率<1/10000)内分泌:高血糖(发生频率<1/10000)胃肠道:恶心、腹部疼痛(1/1000≤发生频率<1/100),呕吐(1/10000≤发生频率<1/1000),牙龈增生、牙龈炎(发生频率<1/10000)皮肤:疹、瘙痒(1/1000≤发生频率<1/100),荨麻疹(1/1000≤发生频率<1/100),光敏感性、唇舌血管神经性水肿(发生频率<1/10000)免疫反应:过敏性反应(发生频 |
详见说明书。 |
|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孕妇用药缺乏相应的研究资料,但根据动物试验结果,本品应禁用于怀孕妇女。不推荐哺乳期妇女服用本品,服药的哺乳期妇女应中止哺乳。 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老年用药:本品的血药浓度随年龄增加,故建议老年患者(65岁以上)的初始剂量为每日2.5mg,并据个体反应调整剂量。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胆汁性肝硬化或胆汁郁积。无尿症。在2型糖尿病患者合用血管紧张素受体拮抗剂(ARBS)(包括缬沙坦)或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ACELs)与阿利吉仑(见【药物相互作用】)。【注意事项】详见说明书。【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育龄妇女:作为直接作用于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RAAS)的药物,准备妊娠的妇女应禁用复代文。医疗机构专业人员处方中涉及作用于RAAS的药物时。应告诉育龄妇女妊娠期间服用这些药物的可能危害。妊娠期:作为直接作用于RAAS的药物,孕妇(见【禁忌】)应禁用复代文。根据血管紧张素的损害。在妊娠的第4-6个月和第7-9个月,在宫中接触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作用于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RAAS系统的药物类别)可导致胎儿伤害和死亡。另外,回顾性数据显示,最初的三个月使用血管紧张素(ACE)抑制剂的患者有出现潜在的出生缺陷的风险。有报道孕妇在误服缬沙坦后出现自发性流产,羊水过少,新生儿肾功能不全的情况。在宫内接触噻嗪类利尿剂(包括氢氯噻嗪),可引起胎儿或新生儿黄疸或血小板减少,并且可能与其它发生在成人中的不良反应相关。如果在用药期间发现妊娠,应尽快停药,哺 |
|
成分 |
高血压。 |
用于治疗单一药物不能充分控制血压的轻度-中度原发性高血压。本品不适用高血压的初始治疗。 |
|
药理作用 |
说见说明书。 |
||
注意事项 |
下列患者慎用本品:主动脉狭窄患者肝功能损害患者严重的肾功能损害患者(GFR<30ml/min)急性心肌梗塞后心衰患者在某些敏感患者可出现由低血压引起的心肌缺血。与CYP3A4诱导剂合用能明显降低非洛地平的水平使其失去作用,应避免此种合并用药。 与CYP3A4抑制剂合用能明显增加非洛地平的水平,应避免此种合并用药。与葡萄柚汁合用能明显增加非洛地平的水平,应避免此种合用。对驾驶和机械操作的影响服用非洛地平可引起头昏和疲乏,因此在驾驶和操作机械时应密切注意上述现象。 |
1.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2.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3.肝功能不全患者慎用;4.定期监测血压;5.避免与钾盐或保钾利尿剂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