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清热利湿,凉血解毒,清肝明目。用于大肠湿热所致的泄泻﹑痔血以及肝热目赤,风热咽痛,口舌溃烂。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金银花,木棉花,葛花,野菊花,槐花,甘草。辅料:蔗糖。 |
柴胡、龙胆、芦荟、熟大黄、黄芩、青黛、天南星(矾炙)、木香、青皮(醋炙)、陈皮、当归、栀子(姜炙)。 |
|
生产企业 |
广西华天宝药业有限公司 |
吉林省天光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3219 |
国药准字Z22020425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清热利湿,凉血解毒,清肝明目。用于大肠湿热所致的泄泻﹑痔血以及肝热目赤,风热咽痛,口舌溃烂。 |
清肝泻火,通窍润便。用于肝经热盛,头目眩晕,耳聋蝉鸣,耳底肿痛,目赤口苦,胸膈满闷,大便燥结。 |
|
用法用量 |
本品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1~2次。 |
口服。一次6克,一日2次。 |
|
副作用 |
糖尿病患者禁服。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
|
|
成分 |
本品清热利湿,凉血解毒,清肝明目。用于大肠湿热所致的泄泻﹑痔血以及肝热目赤,风热咽痛,口舌溃烂。 |
清肝泻火,通窍润便。用于肝经热盛,头目眩晕,耳聋蝉鸣,耳底肿痛,目赤口苦,胸膈满闷,大便燥结。 |
|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慢性结肠炎、溃疡性结肠炎便脓血等慢性病史者,患泄泻后应去医院就诊。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儿童、孕妇、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孕妇及月经期妇女禁用;2. 阴虚火旺、肝火旺盛者慎用;3. 服药期间忌食辛辣、油腻食物;4. 服用后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5. 儿童应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