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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酸依那普利片

马来酸依那普利片

非处方药 医保甲类 国产

扬子江药业集团江苏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用于治疗: 1.各期原发性高血压; 2.肾血管性高血压; 3.各级心力衰竭对于症状性心衰病人,也适用于:提高生存率:延缓心衰的进展;减少因心衰而导致的住院; 4.预防症状性心衰对于无症状性左心室功能不全病人,适用于:延缓症状性心衰的进展:减少因心衰而导致的住院; 5.预防左心室功能不全病人冠状动脉缺血事件,适用于:减少心肌梗塞的发生率:减少不稳定型心绞痛所导致的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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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酸依那普利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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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酸依那普利片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马来酸依那普利片
马来酸依那普利片
富马酸比索洛尔片
富马酸比索洛尔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马来酸依那普利。

本品主要成份为富马酸比索洛尔。

生产企业

扬子江药业集团江苏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2026567

国药准字H20083007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治疗: 1.各期原发性高血压; 2.肾血管性高血压; 3.各级心力衰竭对于症状性心衰病人,也适用于:提高生存率:延缓心衰的进展;减少因心衰而导致的住院; 4.预防症状性心衰对于无症状性左心室功能不全病人,适用于:延缓症状性心衰的进展:减少因心衰而导致的住院; 5.预防左心室功能不全病人冠状动脉缺血事件,适用于:减少心肌梗塞的发生率:减少不稳定型心绞痛所导致的住院。

高血压、冠心病(心绞痛)。伴有心室收缩功能减退(射血分数≤35%,根据超声心动图确定)的中度至重度慢性稳定性心力衰竭。在使用本品前,需要遵医嘱接受ACE抑制剂、利尿剂和选择性使用强心甙类药物治疗。

用法用量

口服。开始剂量为一日5-10mg (半片-1片) ,分1-2次服,肾功能严重受损...

对于所有适应症:应在早晨并可以在进餐时服用本品。用水整片送服,不应咀嚼。本品需按照医生处方使用。高血压或心绞痛的治疗:通常每日一次,每次5mg富 马酸比索洛尔。轻度高血压患者可以从2. 5mg富马酸比索洛尔开始治疗。如果效果均不明显,剂量可增至每日一次,每次10mg富马酸比索洛尔。本品剂量应该根据个体情况进行调整,应特别注意脉搏和治疗效果。本品宜长期用药。无医嘱不可改变本药的剂量,也不宜中止服药。如需停药时,应逐渐停用,不可突然中断。冠心病患者尤需特别注意。慢性稳定性心力衰竭(CHF) 的治疗:开始比索洛尔治疗时患者病情必须稳定(无急性衰竭)。慢性心力衰竭标准治疗包括一种ACE抑制剂(或当对ACE抑制剂不耐受时使用血管紧张素受体阻滞剂)、 -受体阻滞剂、利尿剂,以及适当时使用强心甙类药物。本品治疗慢性稳定性心力衰竭需要经过特殊的剂量滴定期。 建议在有治疗慢性心力衰竭经验的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注意:本品治疗慢性稳定性心力衰竭时,必须要有一个剂量滴定阶段,应从低剂量开始,按以下方案逐渐增加: 1.25mg, 每日1次,用药1周,如果耐受性良好,则增加至2.5mg,每日1次,继续用药1周,如

副作用

已证明一般情况下马来酸依那普利耐受性良好。在临床研究中,马来酸依那普利副作用的总发生率与安慰剂相似。大多数副作用均性质轻微而短暂。不须终止治疗。 下述副作用与应用马来酸依那普利片有关: 1.晕眩和头痛是较常见的副作用。2%~3%的病人报告感觉疲乏和虚弱。少于2%的病人报告发生其它副作用,包括低血压、直立性低血压、晕厥、恶心、腹泻、肌肉痉挛、皮疹和咳嗽、肾功能障碍,肾衰和少尿罕见。 2.过敏/血管神经性水肿有报道在面部、四肢、唇、舌、声门和,或喉部发生血管神经性水肿,但罕见(参阅注意事项)。 3.在临床对照试验中或药物上市后发生的极罕见副作用有: (1)心血管系统心肌梗塞或脑血管意外,可能继发于高危病人的血压过低(参阅注意事项)。胸痛;心悸;心律失常;心绞痛;雷诺现象。 (2)胃肠道系统肠梗阻:胰腺炎:肝功能衰竭;肝炎一肝细胞性或胆汁郁积性:黄疸:腹痛:呕吐;消化不良:便秘;厌食;胃炎。 (3)神经系统,精神方面抑郁:精神错乱:嗜睡;失眠;神经过敏:感觉异常:眩晕;异常梦。 (4)呼吸系统肺浸润:支气管痉挛,哮喘:呼吸困难;流涕;咽痛和声嘶。 (5)皮肤多汗:多形性红斑:剥脱性皮炎:St

下述不良反应按照系统器官分类,发生率定义如下:十分常见(10%),常见(1%,<10%),偶见(0. 1%,<1%),罕见(0.01%,<0.1%),十分罕见(<0.01%)。神经系统异常:常见:头晕,头痛实。验室检查罕见:甘油三酯升高,肝酶升高(ALAT, ASAT)。眼异常:罕见:泪液分泌减少(已经考虑患者是否使用了隐形眼镜),十分罕见:结膜炎。耳和迷路异常:罕见:听力障碍。心脏异常:十分常见:心动过缓(慢性心力衰竭患者中),常见:既有心力衰竭恶化(慢性心力衰竭患者中),偶见:房室传导障碍;心动过缓(高血压或心绞痛患者中);既有心力衰竭恶化(高血压或心绞痛患者中)。血管异常:常见:肢端发冷或麻木;低血压,特别在心力衰竭患者中,偶见:体位性低血压,罕见:晕厥。呼吸道异常:偶见:在支气管哮喘患者或有气道阻塞性疾病病史患者中出现支气管痉挛,罕见:过敏性鼻炎。胃肠道异常:常见:主诉胃肠道病症,如恶心、呕吐、腹泻、便秘。肌肉骨骼和结缔组织异常:偶见:肌肉无力和痉挛,罕见:过敏性鼻炎。皮肤异常:罕见:过敏反应,如瘙痒、潮红、皮疹。十分罕见:脱发。-受体阻滞剂可能会引起或加重银屑病,或引起银屑病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妊娠 妊娠期内不主张使用此药。如果查明已怀孕,除非它是挽救母亲生命所必需的,否则应立即停止使用本品。 在妊娠的中三个月和末三个月期间使用的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可引起胎儿和新生儿的发病和死亡。在这期间使用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与胎儿和新生儿的各种损伤(包括低血压、肾功能衰竭、高钾血症,和/或新生儿的头颅发育不全)有关。曾出现母体羊水过少(推测为胎儿肾功能降低的表现)并可导致肢体痉挛、颅面畸形和肺发育不良,如果病人使用本品,则应向病人说明其对胎儿的潜在危害。 在妊娠前三个月用药而

成分

用于治疗: 1.各期原发性高血压; 2.肾血管性高血压; 3.各级心力衰竭对于症状性心衰病人,也适用于:提高生存率:延缓心衰的进展;减少因心衰而导致的住院; 4.预防症状性心衰对于无症状性左心室功能不全病人,适用于:延缓症状性心衰的进展:减少因心衰而导致的住院; 5.预防左心室功能不全病人冠状动脉缺血事件,适用于:减少心肌梗塞的发生率:减少不稳定型心绞痛所导致的住院。

高血压、冠心病(心绞痛)。伴有心室收缩功能减退(射血分数≤35%,根据超声心动图确定)的中度至重度慢性稳定性心力衰竭。在使用本品前,需要遵医嘱接受ACE抑制剂、利尿剂和选择性使用强心甙类药物治疗。

药理作用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注意事项

详见说明书。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哮喘患者禁用;3. 严重心动过缓患者禁用;4. 避免突然停药;5. 定期监测血压和心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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