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心绞痛:变异型心绞痛;不稳定性心绞痛;慢性稳定性心绞痛。 2.心律失常:与地高辛合用控制慢性心房颤动和/或心房扑动时的心室率;预防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的反复发作。 3.原发性高血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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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盐酸维拉帕米 |
本品主要成份为替米沙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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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天津市中央药业有限公司 |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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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2020051 |
国药准字H200526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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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1.心绞痛:变异型心绞痛;不稳定性心绞痛;慢性稳定性心绞痛。 2.心律失常:与地高辛合用控制慢性心房颤动和/或心房扑动时的心室率;预防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的反复发作。 3.原发性高血压。 |
用于原发性高血压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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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通过调整剂量达到个体化治疗。安全有效的剂量为不超过480mg/日(12片)。 1... |
成人:应个体化给药。常用初始剂量为每次40mg(即1片)每日一次。在20mg~80mg(即1/2片~2片)的剂量范围内,替米沙坦的降压疗效与剂量有关。若用药后未达到理想血压可加大剂量,最大剂量为80mg(即2片),每日一次。本品可与噻嗪类利尿药如氢氯噻嗪合用,此类利尿药与本品有协同降压作用。因替米沙坦在疗程开始后四至八周本品才能发挥最大药效,因此若欲加大药物剂量时,应对此予以考虑。肾功能不全的病人:轻或中度肾功能不良的病人,服用本品不需调整剂量。肝功能不全的病人:轻或中度肝功能不全的病人,本品用量每日不应超过40mg(即1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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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维拉帕米能导致与心脏传导(房室传导阻滞)和心率(窦性心率过缓、窦性停搏和心脏猝停)有关的不良作用。 |
常见腹痛、腹泻、消化不良,胃肠功能紊乱,偶有发现血红蛋白下降或尿酸升高。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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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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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1.心绞痛:变异型心绞痛;不稳定性心绞痛;慢性稳定性心绞痛。 2.心律失常:与地高辛合用控制慢性心房颤动和/或心房扑动时的心室率;预防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的反复发作。 3.原发性高血压。 |
用于原发性高血压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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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盐酸维拉帕米为钙离子拮抗剂。通过调节心肌传导细胞、心肌收缩细胞以及动脉血管平滑肌细胞细胞膜上的钙离子内流,发挥其药理学作用,但不改变血清钙浓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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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警告:下列情况慎用本品,并需进行严密的医疗监护: |
1.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2.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3.肝功能不全患者慎用;4.可能引起低血压,应监测血压;5.可能引起高钾血症,应监测血钾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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