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心绞痛:变异型心绞痛;不稳定性心绞痛;慢性稳定性心绞痛。 2.心律失常:与地高辛合用控制慢性心房颤动和/或心房扑动时的心室率;预防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的反复发作。 3.原发性高血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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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盐酸维拉帕米 |
本品主要成分为厄贝沙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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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天津市中央药业有限公司 |
浙江弘盛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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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2020051 |
国药准字H200521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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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1.心绞痛:变异型心绞痛;不稳定性心绞痛;慢性稳定性心绞痛。 2.心律失常:与地高辛合用控制慢性心房颤动和/或心房扑动时的心室率;预防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的反复发作。 3.原发性高血压。 |
高血压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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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通过调整剂量达到个体化治疗。安全有效的剂量为不超过480mg/日(12片)。 1... |
口服。推荐起始剂量为0.15g,每日1次。根据病情可增至0.3g,每日1次。对重度高血压及药物增量后血压下降仍不满意的患者,可加用小剂量的利尿剂(如噻嗪类)或其他降压药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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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维拉帕米能导致与心脏传导(房室传导阻滞)和心率(窦性心率过缓、窦性停搏和心脏猝停)有关的不良作用。 |
常见的不良反应为:头痛、眩晕、心悸等,偶有咳嗽,一般程度都是轻微的,呈一过性,多数患者继续服药都能耐受。罕有荨麻疹及血管神经性水肿发生。文献报道本品不良反应发生率大于1%的有:消化不良、胃灼热感、腹泻、骨骼肌疼痛、疲劳和上呼吸道感染,但与空白对照组比没有显著性差异。大于1%,但低于对照组发生率的有腹痛、焦虑、神经质、胸痛、咽炎、恶心呕吐、皮疹、窦性异常和心动过速等。低血压和直立性低血压发生率约为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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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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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儿童用药:目前尚无小于18岁患者用药安全性的资料。老年用药:老年患者使用本品时通常无需调节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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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1.心绞痛:变异型心绞痛;不稳定性心绞痛;慢性稳定性心绞痛。 2.心律失常:与地高辛合用控制慢性心房颤动和/或心房扑动时的心室率;预防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的反复发作。 3.原发性高血压。 |
高血压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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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盐酸维拉帕米为钙离子拮抗剂。通过调节心肌传导细胞、心肌收缩细胞以及动脉血管平滑肌细胞细胞膜上的钙离子内流,发挥其药理学作用,但不改变血清钙浓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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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警告:下列情况慎用本品,并需进行严密的医疗监护: |
1.开始治疗前应纠正血容量不足和(或)钠的缺失。 2.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可能需要减少本品的剂量。并且要注意血尿素氮、血清肌酐和血钾的变化。作为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抑制的结果,个别敏感的患者可能产生肾功能变化。 3.过量服用本品后可出现低血压,心动过速或心动过缓,应采用催吐、洗胃及支持疗法。厄贝沙坦不能通过血液透析被排出体外。 4.药物的相互作用:本品与氢氯噻嗪,地高辛、华法令、硝苯吡啶之间无明显的相互作用。但与利尿剂合用时应注意血容量不足或因低钠可引起低血压。与保钾利尿剂(如氨苯喋啶等)合用时,应避免血钾升高。与洋地黄类药如地高辛、β-阻滞剂如阿替洛尔、钙拮抗剂如硝苯吡啶等合用不影响相互的药代动力学。 5.肝功能不全、轻中度肾功能不全及老年患者使用本品时不需调节剂量。 6.儿科使用:尚没有小于18岁患者用药安全性的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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