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有提高窦性心律,改善窦房结、房室传导功能,改善心脏功能的作用。用于多种心律失常,房室传导阻滞,难治性缓慢型心律失常,传导阻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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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新鲜冬虫夏草中分离得到的麦角菌科真菌虫草头孢(CephalospoviumsinensisChen.sp.nov)经液体深层发酵所得菌丝体的干燥粉末制成的胶囊。 |
柴胡、龙胆、芦荟、熟大黄、黄芩、青黛、天南星(矾炙)、木香、青皮(醋炙)、陈皮、当归、栀子(姜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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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长春普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吉林省天光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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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3200 |
国药准字Z2202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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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有提高窦性心律,改善窦房结、房室传导功能,改善心脏功能的作用。用于多种心律失常,房室传导阻滞,难治性缓慢型心律失常,传导阻滞。 |
清肝泻火,通窍润便。用于肝经热盛,头目眩晕,耳聋蝉鸣,耳底肿痛,目赤口苦,胸膈满闷,大便燥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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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6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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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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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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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有提高窦性心律,改善窦房结、房室传导功能,改善心脏功能的作用。用于多种心律失常,房室传导阻滞,难治性缓慢型心律失常,传导阻滞。 |
清肝泻火,通窍润便。用于肝经热盛,头目眩晕,耳聋蝉鸣,耳底肿痛,目赤口苦,胸膈满闷,大便燥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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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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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需一周后起效,故不宜用于危及生命的严重心律失常;2.孕妇及过敏体质者慎用;3.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 孕妇及月经期妇女禁用;2. 阴虚火旺、肝火旺盛者慎用;3. 服药期间忌食辛辣、油腻食物;4. 服用后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5. 儿童应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