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耳肿疼痛,胁痛,口苦,尿赤涩痛,湿热带下。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龙胆、柴胡、黄芩、栀子(炒)、泽泻、木通、车前子(盐炒)、当归(酒炒)、地黄、甘草(蜜炙)、。 |
儿茶,马槟榔,薄荷叶,乌梅(肉),硼砂,诃子,山豆根,冰片,甘草。辅料为活性炭,虫白蜡等。 |
|
生产企业 |
吉林省密之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4075 |
国药准字Z53021286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耳肿疼痛,胁痛,口苦,尿赤涩痛,湿热带下。 |
清热降火,生津止渴。用于咽喉肿痛,牙疳口疮,津液不足,口干舌燥。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6片,一日2~3次。 |
吞服或含服,一次1袋(0.5克),一日2~4次。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孕妇禁用。 |
|
禁忌 |
|
|
|
成分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耳肿疼痛,胁痛,口苦,尿赤涩痛,湿热带下。 |
清热降火,生津止渴。用于咽喉肿痛,牙疳口疮,津液不足,口干舌燥。 |
|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
注意事项 |
1.孕妇,年老体弱,大便溏软者慎用; 2.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 3.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滋补性中成药; 4.有高血压、心律失常、心脏病、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以及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