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来酸曲美布汀胶囊
山西振东安特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 1.胃肠运动功能紊乱引起的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暖气、腹胀、腹鸣、腹痛、腹泻、便秘等症状的改善。 2.肠道易激惹综合症。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化学名称:3,4,5,-三甲氧基苯甲酸-2-二甲氨基-2-苯基丁酯顺丁烯二酸盐 分子式:C22H29NO5·C4H4O4 分子量:503.55 |
本品主要成份为磷酸氯喹片。 |
|
生产企业 |
山西振东安特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上海信谊天平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0713 |
国药准字H31020869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胃肠运动功能紊乱引起的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暖气、腹胀、腹鸣、腹痛、腹泻、便秘等症状的改善。 2.肠道易激惹综合症。 |
用于治疗对氯喹敏感的恶性疟,间日疟及三日疟,并可用于疟疾症状的抑制性预防。也可用于治疗肠外阿米巴病、结缔组织病,光敏感性疾病(如日晒红斑)等。 |
|
用法用量 |
1.慢性胃炎:口服 每次1粒(0.1g),每日3次或遵医嘱。 2.肠道易激惹综... |
1.成人常用量 ①间日疟,口服首剂1g,第2、3日各0.75g。②抑制性预防疟疾,口服每周1次每次0.5g。③肠外阿米巴病,口服每日1g,连服2日后改为每日0.5g,总疗程为3周。④类风湿性关节炎,每日0.25~0.5g,待症状控制后,改为0.125g,一日2~3次,需服用6周~6个月才能达到最大的疗效,可作为水杨酸制剂及递减肾上腺皮质激素时的辅助药物。 2.小儿常用量 ①间日疟,口服首次剂量按体重10mg/kg(以氯喹计算以下同),最大量不超过600mg,6小时后按体重5mg/kg再服1次,第2、3日每日按体重5mg/kg。②肠外阿米巴病,每日按体重口服10mg/kg(最大量不超过600mg),分2~3次服,连服2周,休息1周后,可重复一疗程。 |
|
副作用 |
本品不良反应发生率约为0.4%。偶而出现便秘、腹泻、肠鸣、口内麻木感等症状,偶见肝功能GOT、GPT上升、心悸,偶发困倦、眩 晕、头痛等症状,停药后可消失。 |
1.本品用于治疗疟疾时,不良反应较少,口服一般可能出现的反应有:头晕、头痛、眼花、食欲减退、恶心、呕吐、股痛、腹泻、皮肤瘙痒、皮疹、甚至剥脱性皮炎、耳鸣、烦躁等。反应大多较轻,停药后可自行消失。2.在治疗肺吸虫病、华支睾吸虫病及结缔组织疾病时,用药量大,疗程长,可能会有较重的反应,常见者为对眼的毒性,因氯喹可由泪腺分泌,并由角膜吸收,在角膜上出现弥漫性白色颗粒,停药后可消失。3.本品相当部分在组织内蓄积,久服可致视网膜轻度水肿和色素聚集,出现暗点,影响视力,常为不可。4.氯喹还可损害听力,妊娠妇女大量服用可造成小儿先天性耳弹,智力迟钝、脑积水、四肢缺陷等。5.氯喹偶可引起窦房结的抑制,导致心律失常、休克,严重时可发生阿-斯综合症,而导致死亡。6.本品尚可导致药物性精神病、白细胞减少、紫瘢、皮疹、皮炎、光敏性皮炎乃至剥脱性皮炎、牛皮癣、毛发变白、脱毛、神经肌肉痛、轻度短暂头痛等。7.溶血、再障、可逆性粒细胞缺乏症、血小板减少等较为罕见。 |
|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安全性问题尚未明确,必要时慎用。 儿童用药:安全性问题尚未明确,必要时慎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禁用,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
成分 |
1.胃肠运动功能紊乱引起的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暖气、腹胀、腹鸣、腹痛、腹泻、便秘等症状的改善。 2.肠道易激惹综合症。 |
用于治疗对氯喹敏感的恶性疟,间日疟及三日疟,并可用于疟疾症状的抑制性预防。也可用于治疗肠外阿米巴病、结缔组织病,光敏感性疾病(如日晒红斑)等。 |
|
药理作用 |
1.对消化道运动的作用 1)胃运动调节作用。当给切断胸部迷走神经的麻醉犬静脉注射3mg/kg后,可使胃的不规则运动趋于规律化。胃幽门部运动机能亢进时其受抑制,运动机能低下时使其活动增强。 2)对消化系统推进运动的诱发作用。对慢性胃炎所致的胃排空障碍具有兴奋作用,使胃排空得到较大改善,同时还使胃排空功能亢进时具有抑制作用。 3)对消化道平滑肌的直接作用。应用阿托品、酚妥拉明、心得安及河豚鱼毒素后仍能直接作用于平滑肌。对乙酰胆碱引起的豚鼠离体回肠的作用,可产生非竞争性的抑制作用。 2.末梢性镇吐作用 对狗的实验发现虽对阿扑吗 啡诱发的呕吐其抑制作用较弱,但对因硫酸铜诱发的呕吐,在静脉注射3mg/kg.b或口服6mg/kg.b后,可以明显延长诱发呕吐所需时间。 3.亚急性慢性毒性 亚急性慢性毒性试验:SD系大鼠:200、400、800、及1600mg/日; 猎兔犬:10、25、50及100mg/kg/日,口服一个月。 慢性毒性试验:SD系大鼠:100、200、400、800mg/kg/日; 猎兔犬:10、25、50及100mg/kg/日,连服6个月。 在S |
||
注意事项 |
1.出现皮疹的患者应停药观察。 2.治疗前需明确诊断,其它器质性、占位性消化道疾病慎用。 |
1.肝肾功能不全、心脏病、重型多型红班、血卟啉病、牛皮癣及精神病患者慎用。 2.本品可引起脸儿脑积水、四肢畸形及耳聋,故孕妇禁用。 3.耐氯喹者效果不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