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扁桃体炎,咽炎,猩红热,丹毒,肺炎,支气管炎,鼻窦炎,中耳炎,皮肤及软组织感染,感染性心内膜炎,心血管内科,皮肤科,传染病科,耳鼻喉科,呼吸内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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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青霉素V钾。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成:每克含硝酸咪康唑20毫克、丙酸氯倍他索0.5毫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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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省利华制药有限公司 |
上海通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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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6053 |
国药准字H310226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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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扁桃体炎,咽炎,猩红热,丹毒,肺炎,支气管炎,鼻窦炎,中耳炎,皮肤及软组织感染,感染性心内膜炎,心血管内科,皮肤科,传染病科,耳鼻喉科,呼吸内科。 |
用于真菌引起的皮炎、湿疹、手足癣、股癣及过敏性皮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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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1.成人:链球菌感染:一次236~472mg(1-2片),每6~8小时1次,疗程10日。2.肺炎球菌感染:一次1~2片,每6小时1次,疗程至退热后至少2日。3.葡萄球菌感染.螺旋体感染(奋森咽峡炎):一次1~2片,每6~8小时1次。4.预防风湿热复发:一次1片,一日2次。5.预防心内膜炎:在拔牙或上呼吸道手术前1小时口服本品8片,6小时后再加服4片(27kg以下小儿剂量减半)。6.小儿:按体重,一次2.5~9.3mg/kg,每4小时1次。或一次3.75~14mg/kg,每6小时1次;或一次5~18.7mg/kg,每8小时1次。 |
外用。一日1—2次,均匀涂敷患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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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青霉素皮试阳性反应者、对本品及其他青霉素类药物过敏者及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患者禁用。 |
1、对皮质激素类药物及咪唑类药物过敏者禁用。2、面部、眼部、腋部及腹股沟等皮肤褶皱部位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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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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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扁桃体炎,咽炎,猩红热,丹毒,肺炎,支气管炎,鼻窦炎,中耳炎,皮肤及软组织感染,感染性心内膜炎,心血管内科,皮肤科,传染病科,耳鼻喉科,呼吸内科。 |
用于真菌引起的皮炎、湿疹、手足癣、股癣及过敏性皮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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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过敏反应可能发生的变态反应包括荨麻疹、血管神经性水肿、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发热、关节痛、过敏性休克和过敏反应(哮喘、紫癜、胃肠道症状)。以上症状较少发生,并且比非肠道给药的情况显弱。霉菌疾病患者的变态反应可能是由皮肤真菌的代谢物和青霉素的共同变应原性引发的。胃肠道症状恶心、腹泻、呕吐、胃胀、有时可见口炎和舌炎。治疗过程中如果出现腹泻则有可能是伪膜性肠炎(见注意事项)。血液系统异常嗜酸性粒细胞增多,Coombs'test(直接)呈阳性、溶血性贫血、白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症和粒细胞缺乏症,都非常少见。 |
用药部位可产生水泡、红斑、充血、灼热、瘙痒等刺激症状;毛囊炎、皮肤萎缩变薄、毛细血管扩张;还可引起皮肤干燥、多毛、萎缩纹、增加感染的易感性等、长期大面积用药可引起皮质功能亢进症,表现为多毛、痤疮、满月脸、骨质疏松等症状。偶可引起变态反应性接触性皮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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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发生变态反应的患者应立即停药,并使用肾上腺素、抗组胺药和皮质类固醇治疗。如果怀疑为葡萄球菌感染,应进行细菌学研究。对于服用青霉素预防复发性风湿热的病人,手术(扁桃体切除和拔牙等)前剂量应加倍,以进行手术前预防。长期服用本品的患者应进行全血球计数和血细胞分类计数以及肝、肾功能的检查。长期治疗期间应注意耐药微生物和真菌的过度繁殖。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为病毒性疾病,所以并不用抗生素治疗,如果使用本品,皮疹的发病率将增高。如发生持续、严重的腹泻,则可能患有伪膜性肠炎(血清样的粘液样痢疾;钝性弥散性的疝气痛腹痛;发热偶有里急后重)。这种情况会危及生命,应立即停用青霉素v钾,以细菌学研究为指导进行治疗(如口服万古霉素250mg,每日四次)。避免使用止痉剂。对驾驶和操作机器能力的影响,目前为止无相关报道。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本品含皮质类固醇外用制剂,若长期、大面积应用或采用封包治疗,由于全身性吸收作用,可造成可逆性下丘脑-垂体-肾上腺(PHA)轴的抑制,部分患者可出现柯兴综合症、高血糖及尿糖等表现,因此本药不能长期、大面积使用、亦不能采用封包治疗2.任何全身使用皮质激素可出现的不良反应包括肾上腺皮质功能抑制,在局部使用皮质激素时均可能出现。因此,大面积使用本品不能超过2周;若用药面积仅占体表5%-10%,连续用药4周。每周用量均不能超过50g,不易发生全身性不良反应。3.使用时如发生刺激反应或过敏反应,应停药并进行适当的治疗。4.如伴有皮肤感染,必须同时使用抗感染药物。如感染症状没有及时改善,应停用本药直至感染得到控制。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