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吻合口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卓-艾综合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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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兰索拉唑。 分子式:C16H14F3N5O2S 分子量:369.36 |
黄柏、灵芝、仙鹤草、红花、百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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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天津武田药品有限公司 |
贵州德良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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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J20120042 |
国药准字Z20110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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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吻合口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卓-艾综合征。 |
清热利湿、活血消肿止痛。用于Ⅰ、Ⅱ期内痔湿热下注证,症见便血、肛门肿痛、肛门潮湿、坠胀,舌红苔黄,脉弦细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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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服药时可以将药片置于舌上,用唾液湿润并以舌轻压,崩解后随唾液吞服。也可以水送服。...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疗程7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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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本品批准前临床试验2295例中,出现不良反应包括实验室检查异常者349例(占15.2%),上市后药品使用调查的(到2002年3月兰索拉唑肠溶胶囊复检结束为止) 6260例中有138例(占2.2%)出现不良反应。 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患者根除幽门螺杆菌辅助治疗:本品批准前在日本的430倒患者和国外548例患者进行的临床试验中,分别出现包括实验室检查异常在内的不良反应分别为217例(占50.5%)和197例 (32.7%)。下面列出上述调查及其它自发报告等观察到的不良反应。 重要的临床不良反应:过敏反应(全身皮疹、面部浮肿、呼吸困难等)(<0.1%),偶有休克(<0.1%)。因此需密切观察,如有异常发生,应停药并进行适当处置。全血细胞减少、粒细胞缺乏、溶血性贫血(<0.1%)、或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或贫血可能出现(0.1%-<5%)。因此需密切观察,如有异常发生,应停药并进行适当处置。 黄疸、伴有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升高等的严重肝功能障碍(<0.1%),如有异常发生,应停药。 中毒性表皮坏死(Toxic Epidermal Necrolysis;TE |
偶见头胀、腰痛、舌麻等症状,可停药,停药后症状可缓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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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孕妇或可能怀孕的妇女,需事先判断治疗的益处超过危险性时方可用药。[动物实验(大鼠)表明胎仔兰索拙唑血药浓度高于母鼠。兔子实验发现口服30mg/kg/日兰索拉唑,使死胎率增高。另一项大鼠实验发现兰索拉唑(50mg/kg/日),与阿莫西林(500mg/kg/日)和克拉霉素(160mg/kg/日)联合用药,随着对母鼠毒性作用的增强,对胎鼠发育的抑制作用同样增强。]本药不适于哺乳期妇女服用,如必须服用本药,立停止哺乳。[有动物实验(大鼠)报道兰索拉唑可以转移至母乳中。] 儿童用药:对儿童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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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吻合口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卓-艾综合征。 |
清热利湿、活血消肿止痛。用于Ⅰ、Ⅱ期内痔湿热下注证,症见便血、肛门肿痛、肛门潮湿、坠胀,舌红苔黄,脉弦细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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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对基础胃酸和所有刺激物所致的胃酸分泌均有明显的抑制作用,其抑制作用明显优于H2受体阻滞剂。一次口服30mg,可维持作用24小时。对胃蛋白酶有轻中度抑制作用。可使血清胃泌素的分泌增加。对幽门螺杆菌(Hp)有抑制作用。单用本品虽然对Hp无根除作用,但与抗生素联合应用可明显提高Hp的根除率。(其他内容详见说明书) |
非临床药效学试验显示,本品能促进金黄色葡萄球菌所致大鼠肛门及肛周感染溃疡的愈合,抑制棉球引起的大鼠肉芽肿形成,抑制醋酸所致小鼠腹腔毛细血管通透性增高,缩短小鼠的出血时间和凝血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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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详见说明书。 |
1.对本药物成份过敏者慎用。 2.本品尚无儿童、哺乳期以及孕妇的临床试验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