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发散祛寒,和胃温中。用于风寒感冒,胃寒疼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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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干姜、大枣。辅料为甜菊素、蔗糖、糊精。 |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巴韦林,每支含抑菌剂羟苯乙酯2.4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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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兰州太宝制药有限公司 |
安徽艾珂尔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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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62021270 |
国药准字H34022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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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发散祛寒,和胃温中。用于风寒感冒,胃寒疼痛。 |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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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袋,一日2~3次。 |
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每1小时1次,好转后每2小时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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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局部轻微刺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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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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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不宜应用。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暂停授乳。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老年人不推荐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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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发散祛寒,和胃温中。用于风寒感冒,胃寒疼痛。 |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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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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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不适用于风热感冒,其表现为发热明显,微恶风,有汗,口渴,鼻流浊涕,咽喉肿痛,咳吐黄痰。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5糖尿病患者慎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 |
1.本品不宜用于其他病毒性眼病。 2.若长期大量使用本品可能会产生与全身用药相同的不良反应如肝功能、血象的不良反应。 3.有严重贫血、肝功能异常者慎用。 4.本品在启用后最多可使用4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