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润肠通便,止血,止痛,消肿。用于痔疮发炎肿痛、肛裂疼痛及痔疮手术后大便困难、便血等及老年人便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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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火麻仁、紫珠叶、槐花、金银花、地榆、白芍、三七、茅根、茵陈、枳壳。 |
荜茇、荜茇、木瓜、山楂、土木香、南寒水石、荜茇、烈香杜鹃、石榴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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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山西三晋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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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0132 |
国药准字Z2008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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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润肠通便,止血,止痛,消肿。用于痔疮发炎肿痛、肛裂疼痛及痔疮手术后大便困难、便血等及老年人便秘。 |
健胃消食、散寒止痛。用于脾胃虚弱、寒凝食滞、胃脘胀痛、饮食不消、以及慢性胃炎、消化溃疡见上述症状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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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6粒,一日3次。 |
口服,一次3粒,一日3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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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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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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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解毒,润肠通便,止血,止痛,消肿。用于痔疮发炎肿痛、肛裂疼痛及痔疮手术后大便困难、便血等及老年人便秘。 |
健胃消食、散寒止痛。用于脾胃虚弱、寒凝食滞、胃脘胀痛、饮食不消、以及慢性胃炎、消化溃疡见上述症状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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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2.未明确诊断的便血,粘液血便,便血呈喷射状者应去医院就诊。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哺乳期妇女、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 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4. 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严重慢性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