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除痰,定惊,清热解毒。用于小儿惊风,痰涎壅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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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人工牛黄、麝香、胆南星、全蝎(制)、钩藤、天麻(姜制)、僵蚕(姜制)、琥珀、白附子(姜醋制)、朱砂等味。 |
本品主要成份为普拉洛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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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宏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宏兴制药厂 |
Senju Pharmaceutical Co.,Lt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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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1123 |
注册证号H201306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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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除痰,定惊,清热解毒。用于小儿惊风,痰涎壅盛。 |
外眼及眼前节炎症的对症治疗(眼睑炎,结膜炎,角膜炎,巩膜炎,虹膜睫状体炎,术后炎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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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瓶,十天内婴儿减半。 |
一次1-2滴,一日4次滴眼。根据症状可以适当增减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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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在申请批准时及使用成绩调查的总数5,843例病例中79例(1.35%)出现了不良反应。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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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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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有妊娠可能的妇女及哺乳期妇女的使用,只有在判定用药的益处大于危险时,才可给予。[妊娠期及哺乳期妇女的用药安全性没有被确认,动物实验(大鼠)发现有延迟分娩的现象。]儿童用药:对早产儿、新生儿和婴儿的安全性还未确定(使用经验少)。老年用药:无可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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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除痰,定惊,清热解毒。用于小儿惊风,痰涎壅盛。 |
外眼及眼前节炎症的对症治疗(眼睑炎,结膜炎,角膜炎,巩膜炎,虹膜睫状体炎,术后炎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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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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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运动员慎用。 |
1.重要的基本注意事项 应注意本剂只用于对症治疗而不是对因治疗。 本剂可掩盖眼部感染,因此对于感染引起的炎症使用本剂时,一定要仔细观察,慎重使用。 2.应用时注意事项 给药途径:只能用于滴眼 给药时:滴眼时请注意药瓶前端不要接触眼睛。 发药时:在交给患者时,指导患者将药瓶避光保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