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止咳,化痰。用于咳嗽痰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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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贝母花。 |
鹿角胶,黄芪,驴肾烫,肉苁蓉,大海米,补骨脂盐制,肉桂去粗皮,枸杞子,狗肾烫,熟地黄,牡蛎煅,锁阳,淫羊藿制,牛膝,鹿鞭烫,狗脊烫,海马酥,韭莱子炒,红参,杜仲炭,菟丝子酒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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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杭州华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吉林一正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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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6262 |
国药准字Z220225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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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止咳,化痰。用于咳嗽痰多。 |
本品补肾壮阳,益气养血。用于肾阳不足,气血虚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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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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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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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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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止咳,化痰。用于咳嗽痰多。 |
本品补肾壮阳,益气养血。用于肾阳不足,气血虚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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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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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2.本品适用于痰湿咳嗽,其表现为咳嗽反复发作,咳声重浊,痰多。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痰由白变黄者应到医院就诊。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油腻食物。 2.感冒病人不宜服用。 3.本品宜饭前服用。 4.本品不适用于糖尿病、慢性肾炎、高血压、心脏病的患者。 5.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 6.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明显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