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引起的咽喉疼痛;急性咽炎、扁桃腺炎有风热证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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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鱼腥草、黄芩、板蓝根、连翘、金银花。辅料为蔗糖、蜂蜜、防腐剂(苯甲酸钠、羟苯乙酯)。 |
黄连、石膏、桔梗、甘草、知母、玄参、地黄、牡丹皮、天花粉、连翘、栀子、黄柏、黄芩、赤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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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浙江惠松制药有限公司 |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乐仁堂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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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6198 |
国药准字Z120206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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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引起的咽喉疼痛;急性咽炎、扁桃腺炎有风热证候者。 |
清胃泻火,解毒消肿。用于口舌生疮,齿龈、咽喉肿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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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0~30毫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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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糖尿病患者禁服。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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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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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引起的咽喉疼痛;急性咽炎、扁桃腺炎有风热证候者。 |
清胃泻火,解毒消肿。用于口舌生疮,齿龈、咽喉肿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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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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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 3.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脾虚大便溏者慎用。 5.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 6.扁桃体有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脾胃虚寒者慎用;3. 忌食辛辣油腻食物;4. 服用期间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