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暑,去湿生津。用于四时感冒,发热喉痛,湿热积滞,口干尿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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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岗梅、山芝麻、五指柑、淡竹叶、木蝴蝶、布渣叶、火炭母、金沙藤、广金钱草、金樱根。辅料为蔗糖粉。 |
本品每支含玻璃酸钠0.4mg。辅料为:氨基己酸、依地酸二钠、氯化钠、氯化钾、1mol/L氢氧化纳/盐酸、注射用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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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省罗浮山白鹤制药厂 |
珠海亿胜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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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3422 |
国药准字H201833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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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暑,去湿生津。用于四时感冒,发热喉痛,湿热积滞,口干尿黄。 |
用于干眼症,缓解干眼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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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用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1-2次。 |
正常使用为一日三次,一次一滴,如需要也可增加使用频率,本品可在配戴隐形眼镜时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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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中任一成分有过敏史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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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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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解暑,去湿生津。用于四时感冒,发热喉痛,湿热积滞,口干尿黄。 |
用于干眼症,缓解干眼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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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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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2.孕妇慎用。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鼻塞流清涕,口不渴,咳吐稀白痰。4.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5.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三天后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吐泻明显,并有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7.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切勿将滴瓶头接触眼睑及其表面,以防污染。2.本品不能和其他眼科用药同时使用。如果使用任何其他滴眼液,请在30分钟后再使用本品。眼膏应在使用本品后使用。3.本品正常使用为一日三次,一次一滴,如需要也可增加使用频率,如每天使用需超过10次,请在眼科医生指导下使用。4.孕妇、哺乳期妇女、儿童、老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因使用本品而出现眼部瘙痒、烧灼感、眼睛刺痛、结膜充血等不适症状时,应停止使用,严重者应到医院就诊。6.使用本品症状未见改善时,应停止使用。7.为防止污染,不应与其他人通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