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镇咳,用于刺激性干咳。用于急、慢性支气管炎及各种刺激引起的咳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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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磷酸苯丙哌林。 |
金银花、加翘、玄参、板兰根赤芍、黄芩、桑叶、菊花前胡、苦杏仁(去皮)、牛蒡子、泽泻胖大海、僵蚕(麸炒)、蝉蜕、木蝴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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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陕西恒诚制药有限公司 |
西安碑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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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9704 |
国药准字Z610208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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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镇咳,用于刺激性干咳。用于急、慢性支气管炎及各种刺激引起的咳嗽。 |
清热解毒,疏风利咽。用于风热邪毒引起的咽喉肿痛,声音嘶哑,急性、亚急性咽炎、喉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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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片,一日2次,或遵医嘱。 |
口服,水蜜丸60~120粒(6克~12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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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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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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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镇咳,用于刺激性干咳。用于急、慢性支气管炎及各种刺激引起的咳嗽。 |
清热解毒,疏风利咽。用于风热邪毒引起的咽喉肿痛,声音嘶哑,急性、亚急性咽炎、喉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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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有头晕、嗜睡、上腹不适、乏力和药疹等。偶见一过性口、咽部麻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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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仅有止咳作用,如应用一周症状无明显好转,请即咨询医师或药师;2.孕妇慎用;3.服用时需整片吞服,切勿嚼碎;4.本药无祛痰作用,如咯痰症状明显,不宜使用;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忌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 3.不适用于外感风寒所致的咽喉痛、声音嘶哑者。 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5.凡脾气虚大便溏者慎用。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