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降压药。用于高血压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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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珍珠层粉、野菊花膏粉、芦丁、氢氯噻嗪、盐酸可乐定。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片含缬沙坦80mg,氢氯噻嗪12.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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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苏州华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华润赛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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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4875 |
国药准字H20080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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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降压药。用于高血压症。 |
用于治疗单一药物不能充分控制血压的轻度-中度原发性高血压。本品不适用高血压的初始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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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片,一日3次或遵医嘱。 |
本品推荐剂量每日一次,每次一片。其余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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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对组方中成份或磺胺类药物过敏者禁用。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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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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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胆汁性肝硬化或胆汁郁积。无尿症。在2型糖尿病患者合用血管紧张素受体拮抗剂(ARBS)(包括缬沙坦)或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ACELs)与阿利吉仑(见【药物相互作用】)。【注意事项】详见说明书。【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育龄妇女:作为直接作用于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RAAS)的药物,准备妊娠的妇女应禁用复代文。医疗机构专业人员处方中涉及作用于RAAS的药物时。应告诉育龄妇女妊娠期间服用这些药物的可能危害。妊娠期:作为直接作用于RAAS的药物,孕妇(见【禁忌】)应禁用复代文。根据血管紧张素的损害。在妊娠的第4-6个月和第7-9个月,在宫中接触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作用于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RAAS系统的药物类别)可导致胎儿伤害和死亡。另外,回顾性数据显示,最初的三个月使用血管紧张素(ACE)抑制剂的患者有出现潜在的出生缺陷的风险。有报道孕妇在误服缬沙坦后出现自发性流产,羊水过少,新生儿肾功能不全的情况。在宫内接触噻嗪类利尿剂(包括氢氯噻嗪),可引起胎儿或新生儿黄疸或血小板减少,并且可能与其它发生在成人中的不良反应相关。如果在用药期间发现妊娠,应尽快停药,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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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降压药。用于高血压症。 |
用于治疗单一药物不能充分控制血压的轻度-中度原发性高血压。本品不适用高血压的初始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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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消化系统:恶心、呕吐、厌食、腹痛、腹泻或便秘、黄疸、肝功能异常、药物性肝炎、胆囊炎等。2.精神及神经系统:头晕、头痛、失眠、嗜睡、抑郁、精神紧张、焦虑、烦躁不安、暂时性精神狂乱及其他行为变化、多梦或恶梦、幻视幻听等。3.皮肤及其附件:皮疹、皮炎、瘙痒、多汗、血管神经性水肿、脱发等,严重者可出现剥脱性皮炎。4.全身性:口干、乏力、过敏样反应、水肿、发热、疼痛、可乐定撤药反应、体重增加、酒精过敏等。5.代谢和营养:低钾血症、低钠血症、高尿酸血症、血糖升高、血清肌酸磷酸激酶浓度升高、低氯性碱中毒或低氯低钾性碱中毒等。6.泌尿系统:尿频、尿急、排尿困难、尿潴留、夜尿增多、血尿、肾功能异常等。7.呼吸系统:咳嗽、憋气、呼吸困难等。8.心血管系统:体位性低血压、血压过低、晕厥、胸闷、心悸、心动过速、心动过缓、心电图异常(如:窦房结阻滞、交界性心动过缓、房室传导阻滞等)、心力衰竭等。9.血液系统:紫癜、牙龈出血、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Coombs试验弱阳性。10.生殖系统:男性性功能降低、男性乳腺发育。11.骨骼肌肉系统:肌肉或关节疼痛、下肢痉挛。12.视觉:眼睛干燥、眼睛灼痛、视力模糊和色觉障碍。13.其他:胰腺炎、腮腺炎、光敏感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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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胃酸缺乏者及运动慎用。2.注意用药剂量:本品每片含盐酸可乐定0.03mg、氢氯噻嗪5mg、芦丁20mg。与含有以上成分的药品联合使用使,应分别计算各药品种相同成分的用量,以避免药物过量。3.防止撤药反应:停用本药使应在2~4天缓慢减量,以避免本药组份盐酸可乐定的撤药反应。与β-受体阻滞剂合用后停药可增加盐酸可乐定的撤药反应,如果已于β-受体阻滞剂合用,应先停用β-受体阻滞剂,再停用盐酸可乐定。应避免与β-受体阻滞剂序贯给药,因会引起或加重盐酸可乐定的撤药反应。4.监测血压:治疗高血压应经量个体化用药, |
1.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2.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3.肝功能不全患者慎用;4.定期监测血压;5.避免与钾盐或保钾利尿剂合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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