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主要用于治疗晚期乳腺癌和晚期子宫内膜癌,对肾癌、前列腺癌和卵巢癌也有一定疗效。并可改善晚期癌症者的食欲和恶病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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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化学名称:6-甲基-17a-羟基孕甾-4,6-二烯-3,20-二酮17-醋酸酯。【性状】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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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常州华生制药有限公司 |
贵州汉方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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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0807 |
国药准字H200202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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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主要用于治疗晚期乳腺癌和晚期子宫内膜癌,对肾癌、前列腺癌和卵巢癌也有一定疗效。并可改善晚期癌症者的食欲和恶病质。 |
为治疗多种实体瘤的一线用药;与VP-16联合(EP方案)为治疗SCLC或NSCLC一线方案,联合MMC、IFO(IMP方案),或NVB等方案为目前治疗NSCLC常用方案,以DDP为主的联合化疗亦为晚期卵巢癌、骨肉瘤及神经母细胞瘤的主要治疗方案,与ADM、CTX等联用对多部位鳞状上皮癌、移行细胞癌有效,如头颈部、宫颈、食管及泌尿系肿瘤等;“PVB”(DDP、VLB、BLM)可治疗大部分Ⅳ期非精原细胞睾丸癌,缓解率50%~80%;此外,本品为放疗增敏剂,目前国外广泛用于Ⅳ期不能手术的NSCLC的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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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一般剂量:每次160mg,口服,每日1次。高剂量:每次160mg,口服,每日2—4次。 |
成人常用量:一般剂量为5075mg/m²,溶于500ml生理盐水中,静脉滴注,每34周重复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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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对伴有严重血栓性静脉炎、血栓栓塞性疾病、严重肝功能损害和因骨转移产生的高钙血症患者禁用。 |
1.顺铂禁忌用于对顺铂或其他含铂化合物有过敏史的病人、以及肾功能不良的病人; 2.老年患者慎用; 3.孕妇禁用,哺乳期妇女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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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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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禁用,哺乳期妇女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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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主要用于治疗晚期乳腺癌和晚期子宫内膜癌,对肾癌、前列腺癌和卵巢癌也有一定疗效。并可改善晚期癌症者的食欲和恶病质。 |
为治疗多种实体瘤的一线用药;与VP-16联合(EP方案)为治疗SCLC或NSCLC一线方案,联合MMC、IFO(IMP方案),或NVB等方案为目前治疗NSCLC常用方案,以DDP为主的联合化疗亦为晚期卵巢癌、骨肉瘤及神经母细胞瘤的主要治疗方案,与ADM、CTX等联用对多部位鳞状上皮癌、移行细胞癌有效,如头颈部、宫颈、食管及泌尿系肿瘤等;“PVB”(DDP、VLB、BLM)可治疗大部分Ⅳ期非精原细胞睾丸癌,缓解率50%~80%;此外,本品为放疗增敏剂,目前国外广泛用于Ⅳ期不能手术的NSCLC的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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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与其它孕酮类药物相似,但一般较轻。可能出现乳房痛、溢乳,闭经、子宫颈糜烂或子宫颈分泌改变以及男性乳房女性化。精神方面:神经质、失眠、嗜眠、疲累、头晕。皮肤与粘膜:过敏反应包括搔痒、麻疹、血管神经性水肿至全身性皮疹及无防御性反应等曾被报告,少数病例有痤疮,秃头或多毛之报告。胃肠:恶心及消化不良,尤其会发生在较大剂量。亦可能产生类似肾上腺皮质醇反应及高血钙反应,偶有阻塞性黄疸的报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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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对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应进行常规的密切监测,对未控制的糖尿病及高血压患者需小心使用。不主张用于乳腺癌的术后辅助治疗。禁用于妊娠诊断试验。 |
成人常用量:一般剂量为5075mg/m²,溶于500ml生理盐水中,静脉滴注,每34周重复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