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祛痰,镇咳。用于小儿感冒引起的咳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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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甘草流浸膏、桔梗、橙皮酊、氯化铵。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袋含对乙酰氨基酚125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0.5毫克,人工牛黄5毫克。辅料为:糊精、枸橼酸、香精、蔗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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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葵花药业集团重庆小葵花儿童制药有限公司 |
葵花药业集团(衡水)得菲尔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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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1021866 |
国药准字H130241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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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祛痰,镇咳。用于小儿感冒引起的咳嗽。 |
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咽喉痛、鼻塞等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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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2~5岁一次5毫升,2岁以下酌情递减,5岁以上一次5~10毫升,一日3~4次。 |
温开水冲服,一日3次。12岁以下儿童用量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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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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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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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祛痰,镇咳。用于小儿感冒引起的咳嗽。 |
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咽喉痛、鼻塞等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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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该品中对乙酰氨基酚能抑制前列腺素合成,有解热镇痛作用;马来酸氯苯那敏为抗组胺药,能减轻流涕、鼻塞、打喷嚏等症状;人工牛黄有解热镇惊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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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 2.本品含氯化铵。肝肾功能异常者慎用;消化性溃疡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慢性病者均应慎用。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2岁以下用量应咨询医师或药师。 5.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者,应及时就医。 6.本品不宜久服。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⒈该品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得超过3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⒉不能同时服用含有该品及其他解热镇痛药的制剂。 ⒊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⒋当该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⒌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