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泻火解毒。用于火毒血热所致的身热烦躁、目赤口疮、咽喉牙龈肿痛、大便秘结;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见上述证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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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黄连、大黄、黄芩,辅料:蔗糖、糊精。 |
人工牛黄、盐酸小檗碱、黄芩、栀子、朱砂、珍珠母、郁金、雄黄、冰片、石膏、水牛角浓缩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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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正鑫药业有限公司 |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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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5404 |
国药准字Z530213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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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泻火解毒。用于火毒血热所致的身热烦躁、目赤口疮、咽喉牙龈肿痛、大便秘结;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见上述证候者。 |
消炎退热,镇静安神。用于气分热盛,高热烦躁;上呼吸道感染、肺炎、气管炎见上述症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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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7.5克,一日3~4次。 |
口服。一次3~4粒,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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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见皮疹,恶心,腹泻,腹痛。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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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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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泻火解毒。用于火毒血热所致的身热烦躁、目赤口疮、咽喉牙龈肿痛、大便秘结;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见上述证候者。 |
消炎退热,镇静安神。用于气分热盛,高热烦躁;上呼吸道感染、肺炎、气管炎见上述症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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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
1.孕妇及过敏体质者慎用;2.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3.不宜与含川乌、草乌的药物同用;4.不宜与含藜芦的药物同用;5.不宜与含五灵脂的药物同用;6.不宜与含海藻、大戟的药物同用;7.不宜与含甘遂的药物同用;8.不宜与含芫花的药物同用;9.不宜与含赤石脂的药物同用;10.不宜与含朱砂的药物同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