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泻火解毒。用于火毒血热所致的身热烦躁、目赤口疮、咽喉牙龈肿痛、大便秘结;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见上述证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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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黄连、大黄、黄芩,辅料:蔗糖、糊精。 | 柴胡、大枣、党参、法半夏、甘草、黄芩、生姜。 | |
| 生产企业 |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正鑫药业有限公司 | 兰州太宝制药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5404 | 国药准字Z62021311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泻火解毒。用于火毒血热所致的身热烦躁、目赤口疮、咽喉牙龈肿痛、大便秘结;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见上述证候者。 | 解表散热,疏肝和胃。用于寒热往来,胸胁苦满,心烦喜吐,口苦咽干。 | |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7.5克,一日3~4次。 | 口服,一次8丸,一日3次。 | |
| 副作用 | 偶见皮疹,恶心,腹泻,腹痛。 | 尚不明确。 | |
|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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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清热泻火解毒。用于火毒血热所致的身热烦躁、目赤口疮、咽喉牙龈肿痛、大便秘结;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见上述证候者。 | 解表散热,疏肝和胃。用于寒热往来,胸胁苦满,心烦喜吐,口苦咽干。 | |
|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