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泻火解毒,化瘀凉血止血。用于火毒血热所致的身热烦躁,目赤口疮,咽喉牙龈肿痛,大便秘结,吐血,咯血,衄血,痔血;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见上述证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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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黄连、大黄、黄芩。 | 本品主要成份为普仑司特半水合物。 | |
| 生产企业 | 浙江维康药业有限公司 |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5227 | 国药准字H20030097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泻火解毒,化瘀凉血止血。用于火毒血热所致的身热烦躁,目赤口疮,咽喉牙龈肿痛,大便秘结,吐血,咯血,衄血,痔血;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见上述证候者。 | 用于支气管哮喘的预防和治疗。 | |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7.5克,一日3~4次。 | 成人每日2次,每次225mg(本品2粒),餐后服用。根据年龄可适当增减用量。 | |
| 副作用 | 偶见皮疹,恶心,腹泻,腹痛。 | 主要反应是皮疹、搔痒,腹痛、胃部不适、腹泻、呕吐及GOT、GDT上升等肝功能异常。 重大副作用:偶见白血球减少(初期症状:发热、咽喉痛、全身倦怠感等),血小板减少(初期症状:紫斑、鼻出血、牙龈出血等出血倾向),若出现这类症状,应中止服用并采取适当措施。 其他的副作用:偶见麻木、震颤、失眠、嗜睡、头痛、关节痛、倦怠感、发热、浮肿等。 | |
| 禁忌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有关妊娠期服药的安全性尚未明确。对孕妇或可能已经怀孕的妇女,只有在判断治疗上有益性大于危险性的情况下,慎重给药。儿童用药: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尚未确定,故儿童不宜使用。老年用药:高龄患者,因其肝肾功能多有减退,故给药应减量。 | |
| 成分 | 清热泻火解毒,化瘀凉血止血。用于火毒血热所致的身热烦躁,目赤口疮,咽喉牙龈肿痛,大便秘结,吐血,咯血,衄血,痔血;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见上述证候者。 | 用于支气管哮喘的预防和治疗。 | |
| 药理作用 | 本品可选择性地结合并拮抗白三烯受体(与支气管哮喘的主要发病机制密切相关),从而抑制支气管收缩、血管高渗透性、粘膜水肿和气道过敏反应,改善支气管哮喘患者的临床症状和肺功能。 |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肝功能不全患者慎用;3.服用期间定期检查肝功能;4.避免与CYP3A4强抑制剂或诱导剂合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