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预防心绞痛;心肌梗死后持续心绞痛及冠心病的治疗;与洋地黄或利尿剂联合应用,治疗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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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分为单硝酸异山梨酯。化学名:1,4:3,6-二脱水-D-山梨糖醇-5-硝酸酯。 |
当归尾、丹参、僵蚕(麸炒)、壁虎、土鳖虫、蜈蚣、水蛭、蜂房、地龙、马钱子(制)、人工麝香、蟾酥(酒制)、甘草、土茯苓、延胡索(醋制)、骨碎补(制)、乌梢蛇(酒制)、虻虫(去翅)、穿山甲(沙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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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华润赛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山西华元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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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00724 |
国药准字Z140218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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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预防心绞痛;心肌梗死后持续心绞痛及冠心病的治疗;与洋地黄或利尿剂联合应用,治疗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 |
活血化瘀,抗栓通脉。用于血栓闭塞性脉管炎瘀血阻络证。对脑血栓、心肌梗塞、血栓性静脉炎等亦有较好的辅助治疗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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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除另有医嘱,否则每日一次,每次1粒(50mg),用适量温水整粒吞服(不可咀嚼)。对循环不稳定的患者,首次服药可能引起血管性虚脱症状,也可能产生硝酸盐性头痛。可在开始治疗时服用非长效制剂-单硝酸异山梨酯(如艾复咛20mg)早晚各半片以明显减少上述症状 |
口服,一次5-8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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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急性循环衰竭(休克、循环性虚脱)患者禁用。2.严重低血压(收缩压<90mmHg)患者禁用。3.急性心肌梗死伴低充盈压(除非在有持续血流动力学监测的条件下)患者禁用。4.肥厚梗阻型心肌病、缩窄性心包炎或心包填塞患者禁用。5.严重贫血、青光眼、颅内压增高患者禁用。6.对硝基化合物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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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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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预防心绞痛;心肌梗死后持续心绞痛及冠心病的治疗;与洋地黄或利尿剂联合应用,治疗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 |
活血化瘀,抗栓通脉。用于血栓闭塞性脉管炎瘀血阻络证。对脑血栓、心肌梗塞、血栓性静脉炎等亦有较好的辅助治疗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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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用药初期可能会出现硝酸酯引起的血管扩张性头痛,通常连续服用数日后,症状可消失。2.还可能出现面部潮红、眩晕、直立性低血压和反射性心动过速。3.偶见血压明显降低、心动过缓、心绞痛加重和晕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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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低充盈压的急性心肌梗死患者,应避免收缩压低于90mmHg。2.主动脉和/或二尖瓣狭窄、体位性低血压及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3. 过敏体质者慎用;4. 出血性疾病患者慎用;5. 定期检查血常规和肝肾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