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肝泻火,通窍润便。用于肝经热盛,头目眩晕,耳聋蝉鸣,耳底肿痛,目赤口苦,胸膈满闷,大便燥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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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柴胡、龙胆、芦荟、熟大黄、黄芩、青黛、天南星(矾炙)、木香、青皮(醋炙)、陈皮、当归、栀子(姜炙)。 |
西瓜霜、冰片、薄荷素油、薄荷脑。辅料为糊精、蔗糖、枸橼酸、硬脂酸镁、滑石粉、食用色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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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省天光药业有限公司 |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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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0425 |
国药准字Z450216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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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肝泻火,通窍润便。用于肝经热盛,头目眩晕,耳聋蝉鸣,耳底肿痛,目赤口苦,胸膈满闷,大便燥结。 |
清音利咽,消肿止痛。用于咽喉肿痛,声音嘶哑,口舌生疮;急、慢性咽喉炎,急性扁桃体炎,口腔溃疡,牙龈肿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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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克,一日2次。 |
含服,每小时含化2-4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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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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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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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肝泻火,通窍润便。用于肝经热盛,头目眩晕,耳聋蝉鸣,耳底肿痛,目赤口苦,胸膈满闷,大便燥结。 |
清音利咽,消肿止痛。用于咽喉肿痛,声音嘶哑,口舌生疮;急、慢性咽喉炎,急性扁桃体炎,口腔溃疡,牙龈肿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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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孕妇及月经期妇女禁用;2. 阴虚火旺、肝火旺盛者慎用;3. 服药期间忌食辛辣、油腻食物;4. 服用后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5. 儿童应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1.忌辛辣、鱼腥食物。2.脾气虚寒症见有大便溏者慎用。3.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扁桃体化脓及全身高热等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服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